文|梅子红了

很多人,用脚步丈量着生活,坚持不懈地走着,渐渐地走出故乡,走到异乡。如漂泊的蒲公英,飘飘荡荡,跌跌撞撞,却奇迹般地在他乡的土地上扎了根,发了芽,开枝散叶,蓬蓬勃勃地生长。猛然回首的时候,才发现,故乡在千里之外,异乡息息相关,原来,走着走着,就把异乡变成了故乡。

莹姑娘半年前离开上海的时候,心里是酸楚的。从刚刚毕业就在还是异乡的上海孤军奋战,在听不懂的方言里感受孤独和无助。

一开始,先把工作稳定下来,收入渐渐提升。然后和爱人在这里相识相守,组建小家庭。再后来,就是意想不到的告别,挥手之间,已是十年弹指一挥间。

离别后,她常常思念上海,忘不了自己居住过的静安新城,虽然那里只是租来的房子。她也常常念叨爱逛的桂林路,喜欢的衣服多数是在那里买的。

人已离开,却有着那爱逛的店铺的会员卡,常常还会在那家店铺选购些衣服,快递到家。仿佛来自上海的衣服里,还有着往昔的味道。

来了,走了!中间是她十年的光阴,这异乡走过的路,流过的汗,与眼泪一起渗进了骨肉,不能分割,一旦剥离,就如连根拔起的大树,伤了筋动了骨,痛在心底。

回到生养自己的家乡,听着讲着熟悉又陌生的乡音,却忘不掉那生活惯了的异乡,那是青春岁月泼洒的影像和记忆。哪忍割舍!

35岁的虎子,独自在北京讨生活,没房,没车,没对象,自称“三无人士”。父母常常催他赶紧找个对象,或者快快回老家,有亲朋好友帮衬着,日子也许会好过些。

可是,虎子就愿意呆在北京,他总觉得虽然自己现在不起眼,终有一天一切会好起来。他愿意在这个充满希望和挑战的异乡,为梦想努力。反而回到老家,那种慢悠悠的生活,让人不适应。

独自在异乡的日子里,他把异乡变成了故乡,那个生养自己的,日出而作日落而息的家乡,因为一年到头,只回个三五趟,反而陌生了。

在日复一日的奋斗和坚持里,这异乡已是故乡。它的一颦一笑一举一动和自己都是那么合拍,它让自己变得越来越好,越来越和它浑然一体,密不可分。

在异乡生活久了,竟觉得这异乡的饭菜和自己的脾胃相合,那语言虽说不好,也听着顺耳,就如同自己本该生活于此一般。

外地媳妇霞因为一份爱,落脚在陌生的山村。一山连着一山,白云深处的人家,看惯了世界各地的人到此游玩,她却常常一个月才去一回镇上买东西。

这一过就是几十年,从朱颜到白发,从脚步轻盈到伛偻蹒跚,娘家已是遥远的故乡。这异乡因为有丈夫孩子,就成了久居的故乡。

可是,当儿女都上大学走了,她和丈夫闲下来的时候,她又开始怀念自己小时候生活的地方。

她开始返回家乡,和亲人团聚的时候,她是开心的。可一旦夜深人静,她的心,却如同背抓挠一般,无法寂静。

原来想念也是可以改变,魂牵梦萦的都是自己脚步丈量过的地方。

杜甫一生走过那么多地方,人人都知道的却只有“成都杜甫草堂”!

他在成都仅仅生活了三年零九个月,就自称“我住锦官城”。在离开成都后到生命终结的五年里,他常常提到成都就泪流满面,百感交集。

想来,有许多走过的地方,当它未曾记录温暖和美好,只留人生不得志的苦涩和悲伤,人会刻意遗忘它。如同杜甫不愿记起的那段幼子被饿死的光阴,连带不去想那个伤心的地方,不管它是自己的故乡还是异乡。没有人愿意回忆的都是痛彻心扉的愧疚和痛苦。

而成都,虽是异乡,但这异乡却让自己温暖,在生命最后的晚年,诗人不再奢求飞黄腾达,更多的平淡安然的接受生活。这成都,想来是他精神上的故乡,彼此成就。

一处异乡,一个漂泊的旅人。在时光的河里和异乡不期而遇,彼此温暖彼此深爱,走着走着,故乡就成了异乡。

世界每天都在上演着每个人所独有的悲欢离合。有人与一个地方离别,就有人和一个地方相遇。

其实,哪一个故乡,不曾是异乡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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