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们是一群热血青年,

他们是一群激情男儿。

他们,来自四面八方,青春飞扬!

为了同一个梦想——成为一名消防员,

他们走到了一起!

最美专职消防员,等待你的加入!

昭苏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消防救援大队政府专职消防工作人员

为切实维护我县安全生产和社会秩序,进一步深化平安建设内涵,确保经济发展与社会稳定长治久安。经研究,结合消防大队实际需要,采取公开报名、平等竞争、择优聘用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工作人员6名(2名驾驶员、4名战斗员)

一、招聘对象和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

1.具有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24周岁及以下(1995年4月1日至2000年3月31日期间出生);

2.具有部队服役经历,大学本科毕业学历,B2及以上驾驶证者,年龄可放宽至30周岁及以下;

3.符合《2019年昭苏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消防救援大队工作人员职位表》要求。

(二)报考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祖国统一,反对民族分裂和非法宗教活动;具有坚定的政治立场、良好的道德品行和身体素质;

2.持有经国家、省(区、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或干部教育领导小组认可的毕业证书,少数民族报考人员,能够熟练掌握国家通用语言;

3.自愿从事消防工作,爱岗敬业,善于思考,勇于奉献,吃苦耐劳;

4.身体健康、体貌端正,符合聘用通用体检标准;

下列人员不属于招考范围:

1.现役军人;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行政拘留人员;

3.用人单位不同意报考的人员;

4.曾受过行政处分或者曾被辞退、开除公职的和立案审查尚未作出结论人员;

5.直系血亲或对本人有较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中有被判处死刑或正在服刑的;

6.本人或家庭主要成员参与极端宗教和邪教组织活动的;

7.近三年来,在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过程中有作弊、弄虚作假等行为人员;

8.曾经被昭苏县消防大队聘用,主动辞职或被辞退的;

9.其他不符合公开招聘范围的人员。

二、招聘程序

(一)信息发布

通过昭苏县就业服务平台、微信转载等形式进行公开发布《2019年昭苏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消防救援大队政府专职消防工作人员简章》及其职位表等。

(二)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2019年9月4日至2019年9月30日;

2.报名地点:昭苏县消防救援大队三楼办公室;

3.报名办法: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时,招聘人员根据职位需求,如实填写《2019年昭苏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消防救援大队工作人员报名表》。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书等相关材料的原件以及复印件两份、近期一寸免冠照片1张。

(三)资格审查

招聘人员须确认报名信息真实有效,由人社部门、公安局、消防大队联合进行资格审查,对弄虚作假者和资格审查未通过者取消报名资格。

(四)笔试

根据消防大队工作性质及实际需要,免除笔试环节。

(五)面试(体能测试)

1.体能测试由昭苏县消防大队组织实施,县纪委监委、公安局、人事部门监督;

2.体能测试时间地点详见《体能测试通知单》;

3.体能测试对象:报名人员全部进入体能测试,达不到招聘计划的按实有人数进入体能测试;

4.体能测试标准及成绩测算,咨询消防大队。

(六)体检

1.体检对象:根据成绩合格人员由高到低按照招聘计划1:1比例确定;

2.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报考人员对本人体检结果有异议,可在次日书面申请复查。复查只能进行一次,复查结果为最终结果;

3.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人员不得进入下一环节,所产生的缺额按照总成绩合格人员由高到低依次递补。体检费由参加体检人员自行承担。

(七)政审、公示、确定拟聘用人员

体检结束后,对体检合格人员,由县人社局会同县纪委监委、公安局、用人单位等相关部门开展政审。政审内容包括应聘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现实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及家庭社会关系等方面的情况,并对其学历等相关证件进行审核。

因政审不合格的考生取消聘用资格,由此产生空缺名额,按该职位总成绩合格人员由高到低依次递补。拟聘人员确定后,在人社局公示栏进行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对署名举报反映的问题由县纪委、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核实统一答复。

公示期满无异议后,由县消防大队统一签订用人合同。

三、工资待遇及考核管理办法

1.聘用人员纳入地方财政管理序列,工资、合同等与在职县聘用人员同等对待;

2.实行劳动合同制管理。合同参照《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原则上每三年签订一次合同(初次签订含试用期12个月)。服务期中,工作不能胜任的由用人单位随时予以辞退;当年考核定等为不合格的,由用人单位予以辞退;工作人员被辞退、自行辞职或服务期满被解聘的,用人单位不予任何补偿,不再具有相应身份,也不再享受相应工资福利待遇;

3.聘用工作人员日常管理由用人单位负责,考核标准按照事业单位公职人员考核标准执行,与所在单位工作人员一起考核,考核结果作为续聘、解聘的重要依据;

4.聘用工作人员由用人单位负责教育、管理、培训、培养。

四、其他要求

报考人员需仔细阅读《简章》和《职位表》,严格对照自身条件和岗位要求报考。

报考人员要诚信报考,确保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有效。凡在报考中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资格,且上报上级人社部门登记,3年内不得参加昭苏县组织的县级招聘考试。

本《简章》由县人社局、公安局、消防大队共同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6022119(县消防大队)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