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公安、教育等部门要迅速召集各学校负责人召开专门会议,要根据学生(幼儿)人数、校园周边治安环境、道路交通情况和安保实际需要,确定学生上下学时段大门口“护学岗”巡特警、交警、值守专职保安员、值周老师、学生家长数量,制定流动巡逻、装备齐全、值守管理等科学有效的管理制度,要严格落实交警、巡特警、派出所民警参加上下学时段大门口“护学岗”值守巡护和道路交通临时管制措施,巡特警、保安要流动巡逻,家长护学岗要佩戴红袖标,要配备橡胶棒等防护措施,确保学生上下学道路畅通、校园周边环境安全。公安治安、督察部门会同教育主管部门,要对各派出所、交警、巡特警“护学岗”执勤情况及校园安全的整体推进情况,进行不定期检查督导,采取明察暗访、抽查与全覆盖相结合的方式开展滚动检查,并及时通报检查情况,督促落实整改措施,在全社会形成护校安全、人人有责的良好氛围,全力确保校园和学生儿童的安全,向党和人民交上一份满意的答卷,以优异的成绩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

9月5日一大早,平陆县副县长、公安局局长樊宇江深入平陆县各小学、幼儿园检查校园安全工作,公安局副局长张海鹰,教育局和公安局治安、督察、巡特警、交警、办公室、派出所等部门负责同志参加检查。

樊宇江同志先后深入平陆县实验小学、西街小学、实验幼儿园、县直幼儿园等地,听取了教育局、各学校负责同志关于如何做好校园安全工作的汇报,实地检查各学校校园护学岗人员安排、保安力量配备、防护装备配备、监控设置等校园安全工作。针对检查校园安全工作中发现的问题,他提出四点要求: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思想认识。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校园安全工作的决策部署,充分认识加强校园安全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和现实紧迫性,切实提高政治站位、积极主动作为,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全面抓牢抓实抓细各项校园安全工作措施的落实,严厉打击违法犯罪,切实增强广大师生和家长的安全感。二是层层压实责任,认真抓好落实。公安、教育等部门要迅速召集各学校负责人召开专门会议,要根据学生(幼儿)人数、校园周边治安环境、道路交通情况和安保实际需要,确定学生上下学时段大门口“护学岗”巡特警、交警、值守专职保安员、值周老师、学生家长数量,制定流动巡逻、装备齐全、值守管理等科学有效的管理制度,要严格落实交警、巡特警、派出所民警参加上下学时段大门口“护学岗”值守巡护和道路交通临时管制措施,巡特警、保安要流动巡逻,家长护学岗要佩戴红袖标,要配备橡胶棒等防护措施,确保学生上下学道路畅通、校园周边环境安全。三是健全应急预案,提高处突能力。要加强警校联动、家校联动、警民联动,用好“一键报警”等装置,确保对滋扰校园、侵害师生安全的案件第一时间出警,迅速有效处置。对正在发生的侵害学生和儿童人身安全的犯罪活动,要依法采取一切有效措施坚决制止,该使用武器的要果断使用武器;对因涉校纠纷干扰学校正常教育秩序的,要依法依规严肃查处。要进一步制定完善校园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由公安机关派出所专门教官,指导学校加强对校园保卫人员和保安员的培训,要经常性演练、经常性培训,切实提高防范犯罪、制止犯罪和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确保在紧急情况下能够有效开展先期处置,最大限度地减少危害。四是强化督导检查,确保措施到位。公安治安、督察部门会同教育主管部门,要对各派出所、交警、巡特警“护学岗”执勤情况及校园安全的整体推进情况,进行不定期检查督导,采取明察暗访、抽查与全覆盖相结合的方式开展滚动检查,并及时通报检查情况,督促落实整改措施,在全社会形成护校安全、人人有责的良好氛围,全力确保校园和学生儿童的安全,向党和人民交上一份满意的答卷,以优异的成绩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

(图文编辑:荆 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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