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书在我国封建时代被看作是丈夫离弃妻子的文书,始见于唐代,当时称婚姻契约,在宋代才开始普遍实行,元代以后称休书。休书上一般需写明离弃的原因,而且必须交官府审验。到明清时期,休书上需有立休书人与族长的签名。而民国之后渐渐发展为离婚协议书。

唐宋“放妻书”

唐宋的放妻书可以说是和平分手的一种象征,突然想到了一部电视剧《分手合约》,可能作家的灵感就来源于此吧!

1900年,敦煌莫高窟出土一批唐代文献,里边保存着不少唐人的"放妻书"(离婚证书),最新的敦煌学研究认为,这批放妻书是中国迄今发现的最早离婚协议书,其年代跨越唐末至北宋年间,约在西元9世纪至西元11世纪前后。放妻书的格式是:首先讲理想的婚姻应该是怎麽样;其次讲现实的婚姻状况,亦即离婚的原因;最后说明离婚善后事宜。

唐放妻书

唐放妻书

此离婚协议大意是:分开之后揭开恩怨,放下心结,千万不要相互憎恨,从此一分别两宽心,各自有各自的欢喜。在此赠与你三年的衣物和米粮等,希望你日后安好。

宋放妻书

在已发现的12件敦煌放妻书中,也有一些别的名称,如夫妻相别书文样、女及丈夫手书样文,更显示出双方的主体地位。这说明在晚唐和北宋初年时期,女子在婚姻关系中,要比后世的明朝和清朝地位高。而且相比如今离婚的反目成仇,争产不休,唐朝的《休放妻书》语气温柔,遣词风雅,好和好散。

明清“休书”

清朝的离婚协议书,应该就是典型的休书了,不念夫妻之情,可见当时的男尊女卑情况很严重啊!

清乾隆时期休书

清光绪年间休书

这张休书为清光绪十四年(即公元1888年)三月十三日立存。长600毫米,宽248毫米,主体为红底黑字,该书右方两个大黑圆圈中写有“休书”二字,正文用隽秀的楷体黑字书写。

这封休书之上,只见男方“郝建文”以及族长“郝光祖”的签字,却未见女方“任氏”的只字片语。此休书中写到,在任氏一次回娘家省亲归来之后,“一改昔日面目,整天走东窜西,招惹闲言碎语。近日又把家中财物盗出,不知送往何处”。为此,“特书休书自即日起逐出郝门”。

民国时期离婚协议

民国,结合当时的国情看,那时的男权意识已经不那么明显了,女性开始“翻身农奴把歌唱”了。

民国时期的离婚协议书一方面折射出了当时农村婚姻状况走向男女平等的趋势,同时也反映出婚姻自由也逐渐被农村人所接纳的文明态势。

民国17年离婚协议

民国22年离婚协议

这份立于民国22年5月2日(1933年5月2日)的离婚协议书,长45cm,宽51cm,为浅黄色棉纸质地,正文共178个字,由小楷书写,字迹清晰,少有折痕。

协议书正文为:立离异据夫单○○兹因昔年凭媒聘娶○氏阿香为妻自从结婚以来生而不育不料近来夫妻间意见不合观此情形殊难偕老为此双方挽中提议离婚经夫妻同意三面言明江氏当出差洋壹佰廿五元正其洋由五老当日如数收足自离异之后双方恩断义绝割切根蒂从此脱离夫妻关系嗣后男婚女嫁各听自由两不干涉此系两愿各无异言恐后无凭立此离异据为证存照计开所有单姓与江姓两造礼书均已遗失日后捡出一概作废○○。落款时间:民国二十二年五月二日(即1933年5月2日),另有“立离异据夫单○○画押”,“ 中证人族兄单○○ 画押”和“依代 张○○”等字样。

从这份离异据的字里行间里可以看出,作为婚姻双方的事主,是因夫妻感情不合,经邀请族中长辈为证,双方协商和平结束婚姻的,与封建社会的“休书”性质截然不同,全文自始至终没有出现单方意愿或“退”、“休”等字样,比较符合当时民国时期的社会背景。

建国初年离婚协议

建国初年,百废待兴,就连离婚协议书都开始正式起来了!

建国初年的离婚协议书相对简单,文字简单、明了,可见建国初年是比较开放的。

文革时期离婚协议

文革时期的离婚协议书还真的挺像样儿的,上面还有毛主席语录,木有见过的孩纸正好过来看看吧!

文革时期的离婚证上除了一些简单的文字之外,关于子女的处理以及财产的分配等情况也都写在了上面。最有代表性的是离婚证的外皮上还附上了毛主席语录,充分体现了文革时期的个人崇拜的特点。

文革后离婚协议

文革后就直接照着文革之前的离婚协议书稍稍改点儿!

文革后离婚协议与之前并无太大差异。

现今离婚协议

现在的离婚协议书更加正式、明晰,内容也更加详尽。

纵观下来,从唐宋时期一直到现在,离婚协议书的形式各式各样,每个时期的内容都反映了一定的社会历史状况。

广大网友们看看就得,希望大家手里都不要有这玩意儿!祝天下有情人终成眷属,幸福美满一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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