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宁波、青岛最新升级楼市调控,出台住宅限购、限售,严控住宅用地价格等调控措施。

  

  重点回顾

  宁 波

  ◆限购:非本市户籍限购1套

  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海曙区、江北区、鄞州区行政区域内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或不能提供自购房之日起前3年内在本市连续缴纳24个月及以上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暂停在限购区域内购买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下同)。

  ◆限售:满2年

  在海曙区、江北区、鄞州区、镇海区、北仑区行政区域内新购买的住房,须取得不动产权证书满2年后方可转让,购买时间以交易合同网签时间为准。

  青 岛

  ◆加快落实供地计划

  商品住房消化周期在18-12个月,要有序落实供地计划;在12-6个月,加快落实供地计划,积极增加供地;6个月以下,不仅要加快供地计划落实节奏,还要在计划外显著增加供地。

  ◆严格控制住宅用地价格

  坚决防止出现区域性住宅用地土地总价、土地或楼面单价新高,土地招拍挂出让竞价达到限价后,转为竞配建保障性住房、竞自持租赁住房面积、竞房屋销售价格等。

  ◆加快住宅项目施工进度

  严格按照施工许可约定的建设工期要求和土地出让合同约定的时间及时开工、竣工,加快商品住房项目建设和上市节奏,尽快形成市场有效住房供应。

  ◆加大闲置土地处置力度

  防止开发企业“囤地”、“捂地”、“捂盘惜售”等变相炒作行为。对开发企业或其参股公司存在未按建设工期要求或土地出让合同约定开工、竣工情况的,纳入诚信体系“黑名单”,两年内暂停其参与全市范围内土地竞买的资格。

  ◆适当调整商品住房预售条件

  加快住房有效房源入市,持续稳定市场预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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