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团风县检察院收到团风县环境保护局《关于团风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建议书回复函》,表明该局已经依法对露天堆放的两百余吨有毒有害废渣进行了安全处理。

△治理前

今年4月,团风县检察院民事行政部检察干警在履职中发现,团风县总路咀镇某村一处废弃粮店空地上堆积大量含铜烟道灰废渣,犹似一座小山,对周围环境造成严重污染。掌握线索后,团风县检察该院迅速立案,展开调查,经过多次走访调查和检测取证,了解到团风平贺金属回收厂租用总路咀镇某村一处废弃粮店,从黄石下陆购进含铜烟道灰提炼海绵铜。该企业为节省污染处理费,长期将提取后的228.03吨含铜烟道灰废渣露天堆放,时间长达6年之久。

△治理后

经权威部门检测证实,含铜烟道灰废渣富集大量的汞、铅和镉等有毒重金属,而且富集大量二恶英类物质,是一种同时具有有毒有害的双料危险废渣,经过雨水淋容、地表径流、蒸发蒸腾等作用消化到土壤、水体、大气等环境中,污染周边生态环境,对人畜健康和生态环境具有较大的危害性。据此,团风县检察院向县环境保护局依法发出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书,督促其加大监管力度,积极履职,及时采取措施,依法予以处置。

团风县环境保护局收到诉前检察建议后,迅速成立工作专班,积极与团风县检察院沟通交流,按照建议要求制定处理措施,并向团风平贺金属回收厂下达了整改要求。

通过竞价采购的方式,最终以57万元的处置治理费用,确定由湖北省大江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该批含铜烟道灰危险废渣进行安全处置,目前已按国家标准要求处置完毕,周围生态环境得到修复,解决了当地群众多年期待解决的问题。

文字 | 刘    剑

编辑 | 曾强坤

审核 | 马留芳

往期精彩回顾

▶️  市院冯新华检察长到团风县院调研督导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动作

▶️石玲检察长列席县法院审判委员会

▶️  开学大礼包!团风县检察院未成年人法治教育基地网上展厅正式上线

▶️  【检察日报】湖北团风:矿渣超标百倍,诉!

查看原文 >>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