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奔丧扣学分”!高校教师如此“夺情”实为悖逆人伦天理】

  “学业,我所欲也;奔丧,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这是摆在四川大学某大学生面前的一道人生两难选择。任何一种选择,都是自己的一大损失。如果不回家奔丧,那将是人生的一大遗憾;如果不上课,那么,将会被老师扣学分,而不能完成这门课程的学分认定。在这道两难选择命题中,没有“鱼”也没有“熊掌”。

  是谁让这名学生陷入了如此艰难的人生选择呢?是该学校老师的规定,“你可以回去,那是你的职责;你没来上课,我要扣分,这是我的职责”。老师的如此回复,让我们看到老师对于师生职责的准确厘清。这种厘清,从逻辑学上来看,清晰而准确没有半点问题。从中,我们看到了老师强大的“理性”。我们不由得佩服该老师,没有任何一点“人性”。

  在古代,程朱理学盛行时,有“存天理灭人欲”的说法,放到这里,该高校教师的意思,就是“存学业灭人欲”。哪怕学生刚刚失去亲人处于悲痛之中,哪怕他是你的亲学生,你都不会给他一点安慰和温暖。甚至,你还要给他这样冷冰冰的回应,让我们难以相信,这是亲老师,这是知书达礼的大学老师。

  此外,在古代,还有“夺情”的做法和说法。比如明代的张居正就曾经被皇帝“夺情”,父亲死后没有守孝三年就继续自己的宰相工作。对于张居正,他是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宰相,但该学生不过就是一名学生,老师如此关系该学生的学业而“夺情”,似乎达不到相应的标准。仅仅一节课,学生回来再补一下不可以吗?且不说古代的守孝三年,如今的这名老师是要“夺情”,让他连奔丧的一天时间都不给,当真比万历还要狠心。

  在此,我们要说,我们不是生活在“存天理灭人欲”的封建腐朽时代,我们的老师不该是僵硬维护制度规定的“机器人”。为人师者,要做学生的示范,要做有人情味的老师。穿越时代的一个“天理”,那就是人伦情感,这也是人区别与机器、区别于动物的最大区别。

  通过该事件,我们该思考:我们的大学是现代化的大学,该做什么样的大学,我们的大学老师,该做什么样的老师,否则,楼再高、教授再牛,也永远无法立足于世界之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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