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0月17日,当事人王某某拿着冯某某的驾驶证身份证到东河交管大队业务大厅处理违章,对办事民警宣称自己就是冯某某本人,要求民警为其办理蒙B3****号小型机动车非现场处罚业务。

意不意外?

惊不惊喜?

戴上假发,秒变时尚美妹

戴上美瞳,瞬间化身“电眼美女”

然鹅

如果使用他人的证件

那就悲剧啦

随后,民警发现办事人与身份证照片不符,再三询问,王某某仍称自己就是冯某某本人。民警通过仔细比对、查询后,确定此办事人员与驾驶证所属人员不是同一人,有冒用他人身份证件的嫌疑,于是扣留其相关证件,与2018年10月18日传唤至东河交管大队特勤中队接受调查询问。

后续调查中

蜀黍发现驾驶证显示为冯某所有

且驾驶证照片与王某某长相有所出入

于是对其进行询问

结果王某某却声称

王某某是他,冯某某也是他?!

“混血儿”倒是不少见

这“混名儿”你猜蜀黍信不信

冒用他人身份

为更好地掩饰无证的事实,王某某在做笔录时还“有理有据”地向民警解释其驾驶证与身份证信息不一致的原因,谎称自己有两张身份证。

蜀黍查过的事故

可比你编过的故事多多了

有时间在蜀黍面前编故事

还不如想想为何落得如此下场

10月18日,王某某及冯某某到东河大队特勤中队接受调查,经询问得知二人是朋友关系,王某某帮冯某某处理违章,得知不是本人不能办理时,为了方便冒充自己就是冯某某本人。因其初犯,且认错态度诚恳,东河交管大队特勤中队对其作出警告处罚。

事关交通道路安全

故事再怎么生动

都没有事故的残酷

更能引人深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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