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9日,卢氏法院在六楼会议室举行2019年新任人民陪审员就职宣誓仪式暨岗前培训会,对新任命的 42名人民陪审员及新聘用的10名书记员进行就职前业务培训。该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岳艳萍、刑事庭、民事庭、审管办等部门相关负责人参加培训会。

培训会上,卢氏法院党组成员、《关于任命杜伟等42人为人民陪审员的通知》,为部分人民陪审员颁发了卢氏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命书。

随后,新任人民陪审员和新招录的书记员面向国旗,庄严宣誓。

卢氏县法院刑事庭、民事庭、审管办等部门负责人就人民陪审员法、民事审判、刑事审判和审判管理中应当注意事项对陪审员和书记员进行了业务培训。培训内容充实、针对性强,让与会人员初步掌握了做好陪审员工作和书记员工作的基本知识和技能,增强了责任感和使命感,为今后的工作实践奠定了基础。

就如何做好人民陪审员工作,岳艳萍提出四点意见,一是人民陪审制度是我国重要的司法制度,是人民群众直接参与国家管理的重要体现,来自群众中间的人民陪审员,以其通民情、知民意的优势参与到审判活动中,依靠个人的社会阅历、经验与审判法官在法律知识、法律思维等方面形成优势互补,使裁判结果更容易让社会公众接受和认可。二是要不断加强学习,充实自我,在陪审过程中,要积极摸索人民陪审员的工作方法,不断适应新形势下工作需要,进一步提高自身的业务素质和审判能力。三是人民陪审员来自各行各业,希望大家摆正关系,自觉处理好人民陪审员工作与本职工作的关系,积极参与审判工作,确保审判工作顺利进行。四是人民陪审员应有大局观念、监督观念。人民陪审员行使审判权,代表的是人民群众的意志,首先要有政治意识,要始终坚持党的领导,牢记党的宗旨,用“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重要思想武装头脑;其次要有稳定意识和宣传意识,人民陪审员在参加审判活动中要本着全力维护社会稳定的宗旨,多向群众宣传法制、宣传法院,宣传法官,积极主动协助法院做好沟通、调解工作,化解矛盾,平息纠纷。岳艳萍希望参训学员能学有所获、学有所思、学有所为,并在今后的工作中,切实履行好人民陪审员的职责,提升司法公信力,为司法审判事业做出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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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人民陪审员

他们是谁?

他们担任的职责是什么?

人民陪审员

人民陪审员依法代表人民参加人民法院的审判活动,与审判员拥有同样的职权,这既是人民当家作主权利的具体体现,也是一项光荣的职责和义务。他们被称为“不穿法袍的法官”。

他们是谁?

他们是来自我们身边的普通人!

此次42人民陪审员是通过电脑随机选取和自助申请两种方式选出的,他们中来自卢氏县各界、各层面、各部门,既有单位职工,个体工商户,还有乡村干部,城乡群众,具有广泛的代表性。

他们将做哪些事?

人民陪审员代表人民参与案件审理、监督法院工作,责任重大,使命光荣。他们不仅要当好“审判者”和“调解员”,还要自觉遵守陪审纪律,保守审判秘密,维护好“无袍法官”公正廉洁的司法形象,维护好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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