秋高气爽,满眼金黄,金秋时节,稻花飘香”。预示着这一个忙碌而丰收的季节来到。农民一年的辛苦劳作,换来一个个颗粒饱满的金黄硕果。放眼田地,忙碌的不只是农民群众,还有友谊县检察院的检察官们。

按照全县统一部署,友谊县人民检察院积极参与秸秆禁烧工作。“十一”期间他们放弃节假日休息,每天固定派出2名干警驱车近百公里,深入友谊农场十一个管理区走进田间地头开展巡查工作。一方面干警们尽职尽责地配合当地干部做好禁烧宣传、隐患巡查,有效杜绝焚烧秸秆行为。另一方面深入田间地头,结合秋收实际,耐心为群众讲解焚烧秸秆的危害,引导群众积极参与和监督大气污染防治,鼓励农民举报焚烧秸秆行为。

以前少数农民在秋收时露天焚烧秸杆,导致每年秋冬时节大气污染。农作物焚烧产生大量氮氧化物、二氧化硫、碳氢化合物及烟尘,氮氧化物和碳氢化合物。而且焚烧秸秆时,大气中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可吸入颗粒物三项污染指数升高。当可吸入颗粒物浓度达到一定程度时,对人的眼睛、鼻子和咽喉含有黏膜的部分刺激较大,轻则造成咳嗽、胸闷、流泪,严重时可能导致支气管炎发生。同时引发火灾和交通事故的可能性也会升高。

检察官来到田间地头,与农民朋友们亲切聊家常,询问今年的收成如何,讲解检察机关公益诉讼监督职权,说明省、市、县禁止露天焚烧农作物秸秆,是实施建设美丽乡村战略,创建生态良好的生活环境的重要途径。“零距离”接触,让农民朋友不仅了解了检察机关公益保护职能,而且让他们在秸杆焚烧问题上自律观念得到提高,学法知法守法意识进一步增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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