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钱库苍三医新院终于搬迁!计划月底完成!

10月22日,苍南县第三人民医院新院启动搬迁仪式,计划在10月31日完成搬迁工作。

苍南县第三人民医院工程,位于钱库镇车头村文鑫路、金鑫路交叉口,医院按二级甲等综合医院建设,用地63亩,建筑总面积5.5万平方米,合理安排建设门(急)诊楼、病房综合楼、医技楼等用房,设计床位500张,手术室11间,停车位1000个,项目总投资3.79亿。

本项目的建成有效提升了苍南县第三人民医院的规模,健全了苍南县医疗卫生体系、改善了医疗环境,为社会提供了优质医疗服务,解决基层群众“看病难”的问题,也为实现更高层次医疗服务提供了有力保障。

来源:苍南发改局王鸣剑

为了充分发挥价格杠杆的导向和调节作用,维护机动车停放者和停车场经营服务者的合法权益,根据《浙江省物价局关于规范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的通知》(浙价服[2011]408号)文件精神和《浙江省定价目录》规定,我局拟定对已建成的苍南县人民医院及苍南县第三人民医院公共停车场停车收费标准进行核定。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社会各界提出宝贵的意见及建议。

一、公开征求意见时间:2018年10月22日至10月29日。

二、联系科室及方式:县发改局物价审批窗口

联系方式:0577-68680205

三、公众反馈意见及建议的途径:社会公众可通过电子邮件([email protected])或传真(0577-68680205)等形式向我局反馈意见及建议。

苍南县人民医院及苍南县第三人民医院公共停车场车辆停放服务收费标准(拟制定)

一、连续停车时间1小时内免费(含1小时);

二、连续停车时间1小时 -4小时为5元/辆(含4小时);

三、连续停车时间4小时-12小时为10元/辆(含12小时);

四、连续停车时间12小时-24小时为20元/辆(含24小时);

五、连续停放时间超过24小时,超过部分按上述标准重新计费;

六、对进入停车场执行公务或任务的军车、警车、消防车、抢险救灾车、环卫清运车、救护车、市政工程抢修车等车辆免收停车费;

来源:苍南发改局董玲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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