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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宾市南溪区人民政府

关于严禁露天焚烧秸秆的通告

为保护和改善城乡生态环境,提高农业资源利用水平,防治大气污染,保障人民身体健康,维护公共安全,促进经济、社会、环境协调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区人民政府决定,在全区范围内严禁焚烧以农作物秸秆为主的农业生产废弃物。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全区范围内均为秸秆禁烧区,实行全域禁烧。

二、禁止焚烧秸秆的种类为以农作物秸秆为主的农业生产废弃物。禁止野外焚烧秸秆包括:农作物秸秆、垃圾、荒草、枯枝、落叶等。

三、严禁任何公民焚烧个人或他人田间、路边、地边、村边、渠边、坑边等地的农作物秸秆。

四、对违反通告规定露天焚烧秸秆的单位和个人,由环境保护部门、城乡管理执法部门、公安机关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并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各乡镇(街道)、区级执法部门要加大巡查执法力度,实现全区域秸秆禁烧。

五、为鼓励广大人民群众举报焚烧行为,区人民政府设立举报电话(0831—5336445),希望广大人民群众自觉抵制焚烧秸秆的行为,并积极举报他人焚烧秸秆的行为。

特此通告

宜宾市南溪区人民政府

2019年3月11日

严禁露天焚烧秸秆的通告

本期监制/俞南 主编/罗平 编辑/钟雪珂

唱响南溪 本土歌曲展播

《老码头》《香聚南溪》《香溢南溪》《喜迎四方朋友来》《爱在南溪》《我在南溪等你》《腾飞吧南溪》《你从南溪走过》《南溪我可爱的家乡》《南溪江畔看太阳》《南云溪秀》《南溪豆腐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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