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妻子共同生活了两年,结果却发现对方早已结婚,还育有两个孩子?四川省的谢良(化名)发现这一真相后十分气愤,并把对方告上了法庭,要求对方归还其在同居期间花费的90多万,目前,该案件已经两次审理,但是二审结果依然在等待宣判。

2013年,49岁的国企员工谢良停薪留职,随后,他开始在成都做钢材生意,同年10月份,谢良在成都某舞厅邂逅了34岁的李艳红(化名),谢良对这个女子十分关注。谢良表示,二人当晚聊了很久,李艳红向他说自己离婚了,想找个踏实过日子的人。而谢良则表示,自己虽然已婚,但是已经和妻子分居10年了,只因为有孩子,所以一直没离婚。

二人相识一个礼拜后,谢良给李艳红购买了钻戒和车,并向李艳红保证,以后赚的钱都交到李艳红手中,商谈好后,二人便在华西庭园开始了同居生活。

同居生活开始没多久,李艳红开始往家里接人,最先来的是李艳红的妈妈,谢良并未阻止,过了一段时间,李艳红又接来一个9岁的女孩,谢良表示,李艳红向他称这名女孩是她在浙江收养的,而后,李艳红又将其父亲从老家接来,这段时期,李艳红还总往家里带回一个男孩,谢良表示,李艳红说这是她的“干儿子”。

二人刚在一起时,谢良钢材生意做得不错,一人负担了全家老小所有的生活开支,而且每月固定给李艳红转账2.4至2.5万。2014年6月,李艳红在巴中花50万全款购入了一套房产,随后,又向谢良要了7万装修款。2015年1月,谢良和妻子办理了离婚手续,据谢良表示,这都是为了李艳红。

2015年6月,谢良被单位调回,从这以后,每月只能在家里待几天,在这段期间,谢良发现李艳红总是不在家,而且还回到了早已辞职的舞厅,而且李艳红经常以各种理由搪塞谢良,不愿和他见面。

在多次努力无果后,谢良终于忍无可忍,经过多方打听,他找到了李艳红老家,终于见到了李艳红本人,可这次见面却让谢良大受打击,因为李艳红已经和别人登记结婚了!据相关资料显示,李艳红于2015年12月2日和某男子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

另外,李艳红口中的“养女”、“干儿子”,均是李艳红和几任前夫所生的亲生孩子,而且,据知情人透露,本次结婚已经是李艳红的第四次婚姻了!

2016年,谢良和李艳红分手,分手后,谢良对二人同居期间的账目进行了计算,谢良表示,两年时间,他在李艳红身上各项支出共计94.8万,但是念及情谊,谢良表示,只要车还回来,再给30万就可以了,对于这种要求,李艳红表示两年后归还。

两年过去,李艳红依然没有还钱迹象,2018年,谢良第一次对李艳红提起诉讼,一审中,法院判决李艳红归还谢良31.2万,而后,李艳红提起上诉,2019年5月,此案二审开庭,至今仍未得出判决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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