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三名副省长造成的损失,够建一座世界前十的高楼!)

6.65亿余元人民币!

这是安徽原副省长周春雨一审公布的造成国家财产损失的金额。

昨天,济南中院公布的庭审结果中,除了这6亿多人民币,周春雨还受贿、转移资产至境外、股票交易非法获利等,总额加起来超10亿元人民币。

真是触目惊心。

这三名副省长造成的损失 够建一座世界前十的高楼

但其实,在十八大后安徽省落马的高官中,周春雨造成的国家财产损失也只能排第三。

翻开近两年安徽的反腐成绩单,多名副省长接连被查,周春雨的落马,也让“副省长成高危职业”这句话流传起来。

说起来造成的国家财产损失,2016年5月落马的安徽省原副省长杨振超得排在周春雨前面。

这三名副省长造成的损失 够建一座世界前十的高楼

2017年5月3日,杨振超犯三罪——受贿罪、贪污罪、滥用职权罪,一审被判无期。法院审理查明,“滥用职权致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损失人民币9.1508亿元。”

相比他造成的损失,杨振超贪的钱真不多,没有达到亿元级别,具体数额是8000万元。

值得注意的是,杨振超一审刚结束,当时他造成的损失金额仅次于正国级大“老虎”周永康。

当时,周永康造成的经济损失数额是最大的,接近15亿。

谁能在造成国家经济损失金额上打败大“老虎”周永康?

“股神”陈树隆。

这三名副省长造成的损失 够建一座世界前十的高楼

他造成国家经济损失共计人民币29.16275亿元,轻松“打败”周康,力压杨振超,后来居上。

据公开信息,2009年至2011年12月,陈树隆担任中共芜湖市委书记期间,在引进和建设相关项目过程中,违反组织议事、决策程序,擅自决定给予相关企业设备补贴,造成财政资金损失共计人民币21.24亿元;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支管理的通知》等,擅自决定对相关企业返还土地出让金,造成财政资金损失共计人民币7.92275亿元。

小编算了一下,安徽落马的这三位副省长,共计造成国家经济损失近45亿元人民币。

什么概念?

世界第九、中国第四高楼,南京紫峰大厦,建筑造价约40亿。

45亿,够建一座紫峰大厦还有剩余。

这三名副省长造成的损失 够建一座世界前十的高楼南京紫峰大厦

周春雨滥用职权情节有多严重?

根据刑法第397条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两高发布的关于办理渎职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一)进一步规定如下: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

造成死亡1人以上,或者重伤3人以上,或者轻伤9人以上,或者重伤2人、轻伤3人以上,或者重伤1人、轻伤6人以上的;

造成经济损失30万元以上的;

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

其他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情形。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情节特别严重”:

造成伤亡达到前款第1项规定人数3倍以上的;

造成经济损失150万元以上的;

造成前款规定的损失后果,不报、迟报、谎报或者授意、指使、强令他人不报、迟报、谎报事故情况,致使损失后果持续、扩大或者抢救工作延误的;

造成特别恶劣社会影响的;

其他特别严重的情节。

照以上规定来看,比照“造成经济损失150万元以上的”这条情形,造成国家财产损失人民币6.65亿余元的周春雨算是“情节特别严重”了。

范姜国一 本文来源:决策杂志 责任编辑:范姜国一_NN91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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