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明初四大案之一,胡惟庸案的影响深远,此案究竟是不是冤案也是众说纷纭。胡惟庸案又称“胡党案”,它发生于洪武十三年(1380年)正月,御史中丞涂节告发时任左丞相的胡惟庸连同御史大夫陈宁谋反,最终处理结果是三人皆被杀。那么,胡惟庸是何人,他为什么会落得被杀头的下场呢?

明初四大案之一的胡惟庸案是不是冤案 同时又有什么重要影响?

胡惟庸案

胡惟庸曾随同朱元璋起兵,深受朱元璋的信任,洪武六年(1373)胡惟庸经同乡兼姻亲的李善长推荐担任了右丞相一职,洪武十年(1377年)升任左丞相,一直到洪武十二年(1379年)上半年,朱元璋仍对胡惟庸十分信任。但是,胡惟庸在位期间不遗余力地打击异己势力,颇为同僚所憎恨,刘基就曾评价其人“奸态不可用”。洪武十三年胡惟庸被杀的罪名是“枉法诬贤,操不轨之心,肆奸欺之蔽。”胡惟庸在朝中遍植朋党是事实,但是要上升到谋反的罪名,光凭他结党营私的行为难有说服力,而且胡惟庸死后十年,关于他的罪状越来越具体,情形越来越严重,这就不禁让人怀疑整个胡惟庸案的真实性,胡惟庸究竟有没有冤?

明初四大案之一的胡惟庸案是不是冤案 同时又有什么重要影响?

刘基

应当说明的是,明初的四大狱案在当时的定性都与真实情况有出入,因此许多人认为明初四大案就是四大冤案,那么在胡惟庸案中,胡惟庸冤不冤?可以说,胡惟庸不冤。前面提到了胡惟庸曾在朝中培植自己的党羽,利用职权之便徇私枉法,打压其他异己势力,其中最典型的便是迫害刘基。此外, 胡惟庸曾一度权倾朝野,倚仗朱元璋的支持在朝廷为所欲为,树敌众多。胡惟庸的这些行为让朱元璋十分不满,对朱元璋而言,他不能容忍朝中有人敢挑战他的权威,并在他的眼皮子底下为所欲为。而且朱元璋素来猜疑心理很重,早在胡惟庸还受宠时,他就派人对其进行监视。此外,朱元璋曾采取了一系列措施以加强皇权,胡惟庸一案后,他废除了中书省和丞相制,以防朝中再出现威胁皇权的情形。因此可以说,胡惟庸谋反的罪状难以成立,他真正触怒朱元璋的是四处树权结党、打击异己的行为,最终让朱元璋下令罢相并对其彻底清算。

明初四大案之一的胡惟庸案是不是冤案 同时又有什么重要影响?

胡惟庸画像

在明初政局中,胡惟庸案的影响十分深远,首先便是朱元璋自此废除了丞相制度,加强了君主专制统治,一切大权都由皇帝掌握。其次,为了加强中央政府在全国范围内的控制,朱元璋下令废除行中书省,设承宣布政使司、都指挥使司和提刑按察使司等以互相制约,深化了对地方机构的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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