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周馥不是奴颜媚骨之人,但对于英方的军队十分忌惮,固而十分忧虑,致电外务部:“若议赔偿,则上海商学两界风潮必起......宁可英人责我顽固,谴我坚执,断不能任其所请,轻许赔偿,以至下拂民情,上失国体”。各界人士纷纷用自己的行动作出抗争,比如上海道道员袁树勋多次与英方严正交涉,中方谳员关纲之罢廷抗争,众绅商集会演说,清外务部也强烈抗议,要求释放屈押女犯,撤换德为门,惩罚行凶捕头。

上世纪发生在上海的上海公堂案轰动一时,案件起因是广东籍贯的四川官员黎廷钰死后,他的遗孀黎黄氏带着家里的孩子一共十五人扶柩回籍,路过上海的时候却遭到了逮捕,逮捕原因是拐卖人口。之后一行人被压到公堂上审问,中方参与人员关纲之觉得证据不足不能定罪,于是决定将她们十五人暂时关押在公廨女押所候审。

然而英方陪审官德为门却不依不饶,要求将未完全定罪的十五人都押送到西牢候审,两方就这一问题争执许久。在公堂之上,关纲之令衙役将黎黄氏带下,德为门喝令捕头木突生指挥巡捕强行夺人,双方发生激烈冲突,之后黎黄氏被强行押赴西牢,15名女孩被送济良所。

上海公堂案一出便引起众怒,不久之后还引发了流血事件,中英方就此事展开很长一段时间的交涉。这次事件虽是英方主动挑起,但在后续交涉中,英方不仅拒绝对在流血事件中手上死亡的百姓给予补偿,还向清廷索取巨额赔款,其他列强见状纷纷附和讹诈。

清政府最开始坚决不妥协,但在僵持了两年之后,还是只能选择低头,而后草草结案,震惊整个上海的上海公堂案就这样潦草的收场。关于这个案件后续的交涉问题,和流血事件的善后问题,似乎没有学者做过深入研究,我们只能从史实中窥探一二。

1905年12月8日公堂案正式开庭,公堂之上英国副领事德为门公然蔑视中国司法主权,指挥手下的捕头扰乱公堂秩序,引发众怒。各界人士纷纷用自己的行动作出抗争,比如上海道道员袁树勋多次与英方严正交涉,中方谳员关纲之罢廷抗争,众绅商集会演说,清外务部也强烈抗议,要求释放屈押女犯,撤换德为门,惩罚行凶捕头。

在多方施压的情况下,英方同意将黎黄氏等人送回公廨女押所然后释放,但是最后却改押送到广肇公所释放,这是赤裸裸的挑衅,于是新一轮的游行集会开始了。

12月17日,四明公所上千人集会,目的非常明确,那就是要求撤销德为门职务,同时惩罚西捕头,这一天商会全体罢市,并散发《英美租界商民共鉴》的罢市通知,声明:“英副领事令西捕头殴辱我长官,我居民见此人人自危,若不将此事办理妥善及限制工部局之权,将来租界无一处可安居,无一步可安行。

务请英美两租界各店各业于十八日起一律暂停交易。现经各帮会馆开议,大众赞成。但停止交易期内宜逢人劝戒,万勿轻举妄动,致节外生枝,授人口实。”

虽然声明写得有理有据,也反对以暴力表示抗议,但还是有人在一片混乱之中火烧老闸捕房,市政厅也受到了攻击。为了控制住局面,巡捕选择开枪武力镇压,一天之内击毙打伤了30多人。

德国和比利时两国的领事在这一天外出的时候被误认为英国人,一人受辱一人外出受阻。此次流血事件无疑让事态升级,英方开始加派真枪实弹的视频驻守在各领事署、巡捕房中,并且分批次在大街上巡逻,针对的自然是上海绅民。

上海陷入了白色恐怖之中,为了避免事态进一步恶化,袁树勋急忙安抚民众,严令禁止集会游行,同时亲自去商会中劝慰,又向在事件中受辱的德国、比利时领事致函慰问,并致歉意。12月19日,工部局总董安徒生和警务委员布拉特会见袁树勋,商谈中安徒生不提前因后果,只一味要求赔偿,而袁树勋则坚执撤换德为门和捕头木突生,这个要求遭到了对方的拒绝。

双方僵持不下的时候,军机处电令两江总督兼南洋大臣周馥来电:“上海为通商口岸,关系紧要,竟出此等重案,该地方官等所司何事。著两江总督、江苏巡抚迅速缉拿此次滋事首要各犯,讯究惩办,并将疏防之地方文武各官分别奏参。著周馥即日前往上海确切查明情形,妥筹办理,并一体严切晓谕,以靖地方”

周馥

周馥抵达上海后,同样亲自面见官绅士商进行安抚绅商,并派员慰问各国领事。之后各国领事与周馥会面时态度都较为平和,只有英方依旧强硬,声称错误不全在德为门,依旧不同意撤销他的职务。

考虑到“公堂停讯已经旬日待审华人久羁押所,亦良不忍。况德美并无违章之事,本可陪审,前只以不惩西捕不能听捕房解案,致一并停审”。周馥决定“先开公堂,以安中外”。于是耽搁许久的案件于12月23日恢复审案。

无论是公堂案还是后续引发的流血事件,实际上都是源于德为门和工部局的故意挑衅,况且在此案和流血事件中,受害者都是中国华民,所以即便不谈前因只谈赔偿,也应该是英方赔偿中方。

但是英方仗势欺人,即便不占理,也死咬着赔偿不松口,不仅不赔偿,还以老闸捕房遭到焚毁,多家英商遭到袭击为由,向清政府索赔8万两白银的巨额赔偿,袁树勋断然拒绝。周馥称:“租界系归工部局保护,平时官兵不能入界,事起时,官董极力弹压,始即解散。华官既无保护之实权,无应赔之理”。也拒绝了这一赔偿要求,而英方则一味胡搅蛮缠,大有不拿到钱誓不罢休之意。

周馥不是奴颜媚骨之人,但对于英方的军队十分忌惮,固而十分忧虑,致电外务部:“若议赔偿,则上海商学两界风潮必起......宁可英人责我顽固,谴我坚执,断不能任其所请,轻许赔偿,以至下拂民情,上失国体”。

之后袁树勋被调离上海,瑞澄继任协助周馥处理该案交涉。清政府最初坚决拒绝赔偿,但不少人担心英方“嗣后该局视租界为自治之地,权势更大”。出于这样的考虑,周馥希望早日结案,还把交涉地点换到了北京,但并未取得成功。

1906年5月双方又在上海进行了一次交涉,周馥请求外务部“嘱英使转告沪领与工局董事等持平办理,勿与罗道、瑞道等为难。不必多烦口舌,免致中外报纸又生议论,总以和平办法,永保平安为要”。瑞澄也是坚定的反对赔偿派,他觉得如果这次认了赔偿,那么之后各国就会效仿英方的做法,肆意挑战中国司法,欺凌中国百姓,周馥觉得瑞澄的建议有理,只嘱咐他按照这样的原则尽快了结此事。

但后来英国领事来南京的时候,却没有主动提及公堂案,周馥认为“若遽提议,反启要挟,不如待其催问再相机应付。否则,始为延宕,亦胜与商民愤激,别滋事端”。于是,交涉又搁置下来。

1906年8月3日,外务部再次催促周馥了结公堂案,与英方商议后决定“即派员持卷送到美臬署,输赢听其评断,将来不赔固幸,赔亦彼此免却许多异言,请大部照允,此案似易结束”。

至此案件总算开始审判了,这时案件的主角已经换了人,换成被控告包庇匪徒的分省知县陆颂。但是此案依旧没有确凿证据,公共租界会审委员判处他罚银一千五百两,而英方不同意,坚决要对陆颂施以三年的监禁。

如果让英方判决陆颂的话,无疑拱手让出主权,英领的任意独断和对中国官员监禁,显然是对中国司法主权的极大干涉和蔑视,因此瑞澄也不让步。案件在判决阶段再次产生分歧,1906年8月,英方代表再次回见周馥,故态复萌仍旧只言赔款,最后自然又是不欢而散。至此双方已经交涉超过一年的时间,但案情却毫无进展,但幸好中方代表一直据理力争,1907年初,英方才松口,如果有中国无辜百姓受到损失可以彻查之后再予定夺。

中方受损情况整理完毕之后,周馥与瑞澄、担文、罗贞意认为“当分彼曲我直,受损彼轻我重,我未索彼赔偿,而彼反索我赔偿,殊非公道办法,论理本应力拒,但当此时势,不能不委曲求全”。

周馥一直很担心上海舆论受到煽动再次引发事端,又担心中方一旦稍微给出赔偿后后患无穷,但形势逼人,最终还是无奈给出了互赔方案,方案中申明中英双方的损失都由各自承担,互不赔偿。中方不追究德为门的责任,中方官员也不承担责任。这个方案没有被英方接受,交涉再次搁置。

一波未平,一波又起,与英国谈判未果,德国又乘机讹诈,索赔巨款,让中方官员十分头大。瑞澄认为“请彼此举公正人调查是非,判断应赔之责,但凭公论,力主和平”其中特别强调:“退让已至极处,若再迁就,人心不平,恐起风潮。即或不然,以后人心涣散,呼应不灵,亦非所以重地方之寄。倘英使不允公断办法,惟有请钧部另派贤能大员专办此事,从长计议”。因此中方的建议就是寻求其他国家专员的帮助,公正断案。

但英方不论是非曲折,反对中方提议各延他国人帮同调查以示公道之建议,还大言不惭称不容他国干涉,实则拒绝公正调查。此后,双方又经过多次交涉,除了英国外,其他各国也趁机敲诈索赔。

中方面临重重压力,为了不让其余列强的索赔阴谋得逞,中方只能委曲求全,主动与英方和解。和解协议内容如下:英方不撤换英副领德为门(但其实后来他还是被调往镇江任职) ,捕头木突生等未予撤革;在罢市中被捕的华人被判10年以下的徒刑;由袁树勋以个人名义,赔偿英国5万两银子。就这样,历经两年的交涉终于结束,公堂案也迎来了结局。

后世学者讨论这一事件的时候,基本倾向于认为中方的交涉失败了,但不论如何,交涉过程中,全民齐心抵抗列强,以及中方官员的强硬态度都是值得肯定的。两年的交涉中方也争取到了一定的好处,比如说黎黄氏等被无条件释放和以后女犯不再押西牢,始作俑者德为门之后也被调往镇江,另一个说法是被贬海南琼州。

从此次交涉案中我们也能看出,中方失败的最大原因就是在流血事件中给对方留下把柄,但最根本的原因还是列强无耻,这样的经验教训伴随着流血和牺牲,应当引起人们的深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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