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青田县人民政府关于禁止焚烧秸秆的通告 关于禁止焚烧秸秆的通告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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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县范围内严禁任何单位、个人以任何方式在任何区域露天焚烧水稻、油料、玉米、豆类、薯类等农作物秸秆和田间地头杂草、树枝落叶以及垃圾等各种产生烟尘的易燃物。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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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力推进秸秆资源化利用,推广稻秆还田和秸秆快速腐熟技术,采取固化成型、集中收贮等措施,切实提高秸秆的综合利用率,从源头上控制秸秆焚烧现象的发生。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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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街道)要按照属地负责原则,加强禁烧巡查管理,开展常态化的群众性秸秆禁烧工作,加大巡查整治监督力度,坚决制止秸秆焚烧的违法行为。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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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厉查处焚烧秸秆行为,凡违反规定焚烧秸秆的,由农业、执法、环保、林业等有关部门对当事人进行处罚;对不听劝阻,抗拒、阻碍秸秆焚烧监督管理人员执行公务的,由公安部门依法进行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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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要大力宣传秸秆禁烧的重要意义和有关规定,引导群众增强法制观念和环保意识,自觉做到不焚烧秸秆,并积极抵制秸秆焚烧的违法行为。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责任、有义务对违反规定的行为进行举报,举报电话:12345。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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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青田县人民政府

2018年10月26日

秸 秆 焚 烧 的 危 害

1、污染空气环境。

农作物秸秆、枯枝落叶、地边杂草中含有氮、磷、钾、碳氢元素及有机硫等。经燃烧会产生大量氮氧化物、二氧化硫、碳氢化合物及烟尘、氮氧化物和碳氢化合物,在阳光作用下还可能产生二次污染物臭氧等。而且焚烧时,大气中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可吸入颗粒物三项污染指数达到高峰值。

2、危害人体健康。

刚收割尚未干透的秸秆、杂荒草等,含有氮、磷、钾、碳氢等元素以及有机硫,经不完全燃烧会产生大量氮氧化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碳氢化合物和可吸入颗粒物(PM2.5)。处于此等空气环境下的人群,将增加慢性支气管炎、肺气肿、支气管哮喘等的发病率,引发心率变异性改变、心肌缺血、心肌梗死、心律失常、动脉粥样硬化等心血管疾病,造成神经系统疾病和/或损害。此外,雾霾中的化学污染物还会增加人群致畸、致癌、致突变的几率,并可造成人群过早死亡的风险。

3、火灾隐患重重。

秸秆焚烧,极易引燃周围的易燃物,尤其是在村庄附近,一旦引发火灾,后果将不堪设想。

4、影响道路交通安全。

燃烧秸秆形成大量的烟雾,使能见度大大降低,可见范围降低,严重干扰正常的交通运输,影响道路交通安全,容易引发交通事故。在交通干线两侧,这种影响尤为突出。

5、破坏土壤结构。

农作物秸秆中不仅含有大量纤维素、木质素,还含有一定数量粗蛋白、粗脂肪、磷、钾等营养成分和许多微量元素。在田间焚烧农作物秸秆,仅能利用所含钾的40 % ,其余氮、磷、有机质和热能则全部损失,而且焚烧秸秆使地面温度急剧升高,能直接烧死、烫死土壤中的有益微生物,影响作物对土壤养分的充分吸收,直接影响农田作物的产量和质量,影响农业收益。

6、破坏城镇环境。

焚烧秸秆所形成的烟雾、焦土,对一个地区的环境、形象是很大的破坏。

■来源:青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编辑:青田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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