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目前大多数地区已经完全成了套改工作,正在进行第二阶段晋升,组织考察、履行必要的程序,只有个别地区完成了整个职级并行工作,正在组织实施。这里面有区别的就是军转干部,绝大多数地区军转干部都是按现在的职务和级别进行套改,比如团级转业地方后,担任副处级虚职的,就按四级调研员套改,担任正科级虚职的,就按二级主任科员套改。

2019年6月1日新《公务员法》正式颁布实施之后,各地就陆续安排,按新《公务员法》在全体公务员和参公人员中,进行“职务与职级并行”。职级并行有三个阶段:一是套改,二是晋升,三是组织实施。目前大多数地区已经完全成了套改工作,正在进行第二阶段晋升,组织考察、履行必要的程序,只有个别地区完成了整个职级并行工作,正在组织实施。

第一阶段套改,政策比较清楚,针对的主要是原来的“非领导职务”人员,以及没有安排职务,或者安排的并不是“三定方案”规定的各种“员”。这些人原来享受副科级的直接套改为四级主任科员,享受正科级待遇的套改为二级主任科员,享受副处级或者副调研员级别的套改为四级调研员,享受正处级或者调研员的套改为二级调研员,享受副厅(司、局)级待遇副巡视员的套改为二级巡视员,巡视员套改为一级巡视员。

在第一阶段套改过程中,统一是按现职套改的,也就是说,不管你以前担任何种职务,职务是什么级别,职级并行只是按现职进行套改。比如以前是正科级实职的,现在退居二线,也只能按二级主任科员套改,以此类推。这里面有区别的就是军转干部,绝大多数地区军转干部都是按现在的职务和级别进行套改,比如团级转业地方后,担任副处级虚职的,就按四级调研员套改,担任正科级虚职的,就按二级主任科员套改。按现职套改,是《公务员法》规定的内容。只是极少数地区,为了照顾军转干部,按转业前的职级进行套改。此举能否实施,值得商榷。

第二阶段晋升,影响最大的,就是按综合管理岗位,即行政编制或者参公事业编制核算的比例名额。能不能晋升,完全看有没有名额。比如县区级一至四级主任科员名额比例为60%,其中一至二级主任科员不超过一至四级主任科员的50%,如果单位有10名行政编制,一至四级主任科员总数为6名,其中一二级主任科员3名,三四级主任科员3名,正常情况下,这样的单位除了正职晋升四级调研员不算外,还有两个副职,一两个主任科员,这样一、二级主任科员就占得满满的,甚至排最后的副科级实职想晋升都没有名额,只能晋升到三级主任科员。同样的,如果单位有副主任科员,那么一级科员晋升到四级主任科员的机会,也就因为名额所限,变得极其珍贵。其他一至四级调研员,和一二级巡视员,名额限制更厉害,晋升更困难。

第三阶段组织实施基本上没有什么问题,就是按新《公务员法》颁布实施的时间,即2019年6月1日起实施,这个各地应该不会有什么区别和意外。

在按综合管理岗位,即行政编制或参公事业编制,核算职级数额时,各地基本上都实行的“取整”模式,即有小数点的情况下,不进行“四舍五入”,而是只按整数计算。这样就将小数点后面的数额,统筹到地方党委、组织部门,统一调配。统筹后的职级名额,可以用来照顾年龄偏大的部门,也可以用来照顾即将退休的同志,甚至另作他用,全在地方把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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