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公安干警属于公务员的一种,在职时规定不得兼职,但退休后,就已经不在这个规定约束的范围之内,找个第二职业,或者返聘,或者当保安,或者干其他事情,只要是合法合规,完全是可以的。这也就是说,公职人员不得经商办企业,不得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但如果因个人实际困难和生活需要,可以利用下班时间摆地摊,或者出卖苦力,改善家庭生活。

公安干警退休,到私人工厂当保安,由于公安人员不属于专业技术领域内,或者保密协议内,需要规避的对象,从法律法规程序上来讲,是完全合理合法的,没有任何障碍。公务员和事业人员在职时,有不得兼职创业的要求,尤其是公务员规定最为严格。公安干警属于公务员的一种,在职时规定不得兼职,但退休后,就已经不在这个规定约束的范围之内,找个第二职业,或者返聘,或者当保安,或者干其他事情,只要是合法合规,完全是可以的。

其实,退休后,甚至在职时下班时间,因个人家庭原因,从事一些力所能及的兼职,这在政策上也不是完全禁止的。前一段时间,某县纪委在回复辖区内职工时,明确指出,如果因个人家庭困难,确实需要在下班后,从事一些靠自己的体力等赚取一定报酬的活动,是被允许的。前提一是不得影响本职正常工作,二是不得利用手中的权限为自己谋取利益,或者利用手中的权限为他人谋取利益。这也就是说,公职人员不得经商办企业,不得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但如果因个人实际困难和生活需要,可以利用下班时间摆地摊,或者出卖苦力,改善家庭生活。这其实也是人性化管理的一种需要,但其界限非常难以界定,需要在具体实践中,由相关部门处理。毕竟之前就有乡镇副职利用私家车,在回县城公办途中顺便跑了个滴滴业务,被处罚的先例。

公安干警退休后,要不要去私人企业当保安,其实最难过的,是自己的心理关。公务员的社会地位较高,和保安相比,肯定是非常悬殊。如果因生活需要,或者个人虽然退休,但身体条件尚好,想找个事干发挥余热,那么能不能放下面子和心理包袱,去当保安,就是个人心理斗争的结果了。相信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各行各业的职业发展越来越平衡,公务员退休后从事第二职业,不仅仅是一种需要,而且也会成为普遍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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