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修的建筑垃圾清运费多少钱,由业主和物业协商来定;物业服务企业如果存在乱收费等行为,将被纳入失信企业名单……

10月24日,记者从江苏省物价局了解到,日前省物价局会同省住建厅对《江苏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进行全面修订,据悉,新的办法将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看点一

删掉空置房物业费按70%收取的规定

记者从有关人士处了解到,删掉后是希望对于类似空置房的物业费缴纳比例,能通过业主和物业公司协商的方式来确定。

看点二

车位车库收费与现行办法相差不大

物业小区的车位、车库等如何收费是关注的重点。征求意见稿中,相关规定与现行的办法相差不是太大。业主大会成立前,汽车停放费在政府指导价范围内按照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约定标准执行;业主大会成立后,汽车停放费实行市场调节价,具体标准由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大会授权的业主委员会与物业服务企业通过物业服务合同约定执行。

看点三

装修建筑垃圾清运费,双方协商来定

业主家里装修会产生不少建筑垃圾,而清运建筑垃圾就需要一定的费用。征求意见稿中明确,业主或者物业使用人对其物业进行室内装修产生的建筑垃圾,应当服从物业服务企业的管理规定,可委托物业服务企业清运,也可自行清运。委托物业服务企业清运的,应当承担清运费用,具体收费标准双方协商确定。合同有约定的除外。

对于新建住宅小区实行门禁出入证(卡)管理的,现行管理办法中提到,建设单位应当为业主、物业使用人免费配置不少于4张出入卡(含IC卡等)。

看点四

物业乱收费,业主不交费,都要纳入信用记录

在现行规定中明确,如果物业企业存在乱收费、不明码标价等违法行为的,将有价格部门依据相关法律进行处罚。而在征求意见稿中,记者看到,除了价格部门的相关处罚,还提到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加强物业行业诚信管理。

查看原文 >>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