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报业全媒体消息(记者 牛 腾通讯员 冀怀浩)9月5日,鄄城县一名女子带着孩子爬上12层楼顶,想要跳楼轻生。民警闻讯赶到现场劝说,并于千钧一发之际,抓住机会飞身抱住女子,将其救下。

牡丹晚报全媒体记者了解到,9月5日13时许,鄄城县公安局开发区派出所接到指令,该县阳光名郡小区有人欲跳楼轻生。随即,派出所所长刘玉林带领民警火速赶往现场。

到达现场后,民警立刻拉起警戒带并疏散围观群众,组织保安封锁该小区13号楼大门进出道路,刘玉林则带领孙国立等4名民警悄悄爬上楼顶,对欲轻生女子展开营救。

在12层楼顶,民警发现一名身穿黑色上衣的长发女子抱着孩子正坐在楼顶边角处,双腿半吊在空中,便小心翼翼地靠近。在相距10米左右时,该女子回头发现了民警,大声哭喊:“不要过来,再往前走我马上就跳下去!”听闻此言,民警只得停下脚步,虽然心里十分焦急,但深知稳定她的情绪最关键。楼顶距离地面30多米高,此时楼下四周聚集了许多围观群众,一旦事态恶化,必将造成严重后果。

“我们是警察,你有什么想不开的事,可以告知,我们可以帮助你解决。”民警试着和她交流。该女子回过头来,无助地说:“我的事情和你们说了没用,解决不了我的问题。”在民警与其交流过程中,该女子突然大声喊叫:“把孩子抱走吧,我是不想活了!”此时,刘玉林感觉这是个机会,一边示意其他民警继续与女子说话转移其注意力,一边慢慢向前靠近,假装要接走孩子。

就在女子回头的一刹那,刘玉林、孙国力飞速纵身上前,紧紧抱住她和孩子。女子虽奋力挣扎,但刘玉林、孙国力二人牢牢将其抱住并送到安全地带。后经过民警耐心劝说,该女子抱着女儿从楼顶安全下来。见状,远处围观群众报以热烈的欢呼声和掌声。

民警经了解得知,该女子因家庭矛盾导致精神压力较大,产生轻生念头。经反复劝导,该女子大哭了一场,认识到了轻生行为既对不起父母,也对不起自己和孩子,表示今后无论遇到任何难处也要放宽心,努力工作、好好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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