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9月19日,桐梓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卫生计生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接到一个自称是受骗的举报电话,举报人在电话中听起来情绪比较激动,自称是在几天前因胃疼前去桐梓县人民医院门诊就医,在门诊大厅被几名医托窜起骗到某某大药房就医,花了千多元购一包中草药带回家,药吃完之后一点效果没有。几天之后,患者再次到桐梓县人民医院门诊大厅就医时,又发现那几名医托在场,当场感觉自己受骗,于是立即报告在场的保安,当场将一名女医托抓住(其他几名跑掉)并报警,同时在门诊就医的还有两名受骗者也意识到自己被医托骗过。在警察的询问调查下,基本掌握案情,于是举报人向主管部门举报。

接到投诉后,桐梓卫生计生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大队长李亮立即进行安排部署,当天晚上组织协调县公安机关、县综合行政执法局相关执法大队对该起案件进行了详细的调查。

经过各部门的联合调查,发现涉及的某某大药房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而擅自开展诊疗活动。同时该药房聘请的左某某坐堂医师虽取得了《医师资格证书》,由于该药房没有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因此属于未在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的药房行医,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的相关规定。针对以上事实情况,县卫生计生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按照程序依法对该药房及坐堂医师涉嫌违反国家相关医疗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了立案查处。

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在立案查处过程中,执法人员对该药房负责人和坐堂医师耐心的进行了法律法规宣传教育,该药房负责人和坐堂医师对自己的非法行医行为有了深刻认识,充分认识到该行为可能对社会造成的危害性和不良影响,主动退还了已收取的几位群众的医疗费用。

收到该药房退回的钱,群众对执法人员公正执法,一心为民的工作作风纷纷赞扬。同时,该药房负责人书面承诺不再从事违法诊疗活动,自愿接受了相应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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