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驾和醉驾一直是交警部门严厉打击的行为。但在人情社会,很多人都认为这类行为可以“疏通”,让自己免于惩罚。严惩是法律对生命的重视,而看似手腕聪明灵活的“疏通”,即便是化解了形式上的惩罚,也化解不了对生命和法律法规的践踏。

  邻居张叔“五一”在老家因酒驾被当地交警作出扣12分、罚款2000元的处罚后,便开始四处求人解难,希望能够通过“关系疏通”,取得交警的“宽大处理”。只要不吊销他的驾照,他愿意“破财消灾”,因为对于只有小学文化且年逾六旬的张叔来说,重考驾照难如登天。

  在县交警队,张叔向执法警官递烟奉承,一通儿好话说尽,也没丝毫进展。对方就一句话:“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我们对你的处罚没有任何问题,不吊销驾照我们就是执法犯法。”面对交警的正义凛然,张叔只能垂头丧气地回来另觅他法。

  一想到今后要重考驾照,张叔就诚惶诚恐。且不说他年岁渐长精力不够,单是科目一考试的电脑操作题就已让他望而生畏。他托熟人请镇交警队的朋友吃饭,请求他们和县交警队“沟通”一下,对其网开一面,免除重罚。镇交警队的朋友听完张叔的诉说一筹莫展:“这事不好办呢,县交警队是我们的上级部门,他们早就在酒驾高发地提前踩好了点,人家正常执法,将你逮个正着,证据确凿,有理有据,我们如何替你求情?”见对方颇有为难情绪,张叔“生拉硬拽”地将“谢意”和两包名贵香烟塞到对方兜里,言辞恳切道:“我诚心接受罚款和扣分,只求他们能高抬贵手,不要吊销我的驾照。这件事兄弟你要能办成,我日后定当重谢。”镇交警队的朋友抿了一口酒,语气缓缓道:“看在你知错能改的份儿上,我试试看。县交警队执法也存在暗区,酒驾和醉驾不能相提并论,更不能仅凭主观判断草率给出处罚结论,酒驾处罚秉持的所谓的‘从严从重’,无非是想让违法者交钱,用以提高他们的政绩和福利待遇。同在一个系统,我们深谙此道。”

  第三天上午,张叔拜托的那位镇交警队的朋友突然通知他带上“足够的钱”,明天一起去县城。张叔急切地问:“是不是事情有眉目了?”对方眉飞色舞道:“我费了九牛二虎之力,动用了各种关系,说了很多好话,负责此案的县交警队的李警官才格外开恩,对你给予扣除驾照6分、确保驾照正常使用的决定,但是为了给上级领导一个交代,维护法律威严,更为了给你一个教训,必须重罚!”张叔悬着的一颗心微微平复说:“只要能保住驾照,罚多少我都认。今后我一定以此为戒,痛改前非,决不酒驾!那罚款多少呢?”电话那端顿了顿说:“5000元。如果你接受这样的处罚,明天就可以去县交警队办理相关手续,否则还按原处罚决定执行。”张叔一听旋即说:“我认罚,我认罚!”

  翌日上午,张叔到县交警队找到李警官交了罚款拿到驾照后欣喜不已,当晚就在县城最好的酒店大摆筵席,请县、镇两级交警队的几位交警尽享美餐美酒好烟,并在筵席结束后,还分别给“莅临”晚宴的交警们准备了一份“薄礼”。

  张叔声称他是首次酒驾,并未喝醉,但交警仅凭身上酒气的浓淡就判他是醉驾,只有小学文化的他无以辩驳。屈指算来,为了保住驾照不被吊销,张叔被罚5000元,宴请花了1480元,给交警准备的购物卡有3000元,加上其他费用,张叔这次以9480元的代价为酒驾行为买单。

  酒驾必须严惩,但与法律准绳相左的处罚方式也应严加规避。如果用金钱就可以腐蚀人为执法的漏洞,那么若日后因此出现“马路杀手”,生命的代价又该谁来买单?

  编辑 丨 刘晓晗

  校对 丨 王 茹

  主编 丨 王 镡

  审核 丨 阮 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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