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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丨宝剑

  责编丨陆慧

  毒品犯罪利润巨大使很多人不惜铤而走险将其视为生财之道,其中不乏为筹措毒资而犯罪的瘾君子。近日,宝山检察院办理的一起贩卖毒品案中,嫌疑人沈某某为获取毒品和牟取非法利益,竟然想到了撬锁、强占的招数。但等待他的不是巨额钱财,而是牢狱之灾。

  沈某某是一名瘾君子,曾因吸毒多次被行政处罚和强制戒毒。

  2017年6月,沈某某的朋友张某某提出想从他那购买点冰毒,但他手中并无现货。突然,他想起一毒友王某某几日前因贩卖毒品被公安机关羁押,就寻思着能否从王某某的住处搞到点毒品。

  6月27日上午,沈某某找到一家开锁公司,诱骗开锁匠强行破锁并更换了新的锁芯。进入房间后,沈某某找到十几包冰毒,他将品相好的收起来,并与随后而来的张某某一起吸了会毒。张某某离开了,而沈某某却在王某某家住下了。

  次日中午,应张某某的购买需求,沈某某在微信上答复可以凑够30克冰毒,并与之约好让其前来取货。下午两点左右,就在两人进行交易时,被警察双双抓获。警察从房间内搜出18包疑似毒品物,后又至沈某某家中搜出2包疑似毒品物。经检验,前18包疑似物中有14包检出甲基苯丙胺成分,共计净重35.85克;后2包疑似物中有1包检出甲基苯丙胺成分,净重5.24克。

  经审查,宝山区检察院以贩卖毒品罪对沈某某提起公诉。日前,宝山区人民法院以贩卖毒品罪判处沈某某有期徒刑八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检察官说法

  毒友王某某因贩卖毒品被公安机关羁押,沈某某非但没有吸取教训、引以为戒,反而撬其家门将毒品占为己有,并积极寻找买家妄图从中牟利。

  他的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应当以贩卖毒品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尽管沈某某声称王某某住处被查获的14包毒品非其所有,但事实证明该住所已处于其控制之下,房间内涉案毒品也处于其占有控制之下,均应计入其贩卖毒品数量。沈某某为自己的贪念付出惨痛代价,即将在监狱中沉痛反思他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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