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通报称,当地“市公安局督察、刑警、法制支队”等部门组成专项工作组展开“全面深入调查”,“经现场技术勘查和现场走访调查”,已经“认定”陈某(交警金平大队交通辅警)“将停放路边的共享自行车推出阻止该摩托车逃跑,造成摩托车冲撞自行车后倒地,致驾乘人员佘某某、李某某受伤”,而且“陈某已承认了上述行为”。经现场技术勘查和现场走访调查,认定陈某(交警队交通辅警)在协助交警查酒驾过程中,发现摩托车驾驶员佘某某为逃避检查掉头逃跑,遂将停放路边的共享自行车推出阻止该摩托车逃跑,造成摩托车冲撞自行车后倒地,致驾乘人员佘某某、李某某受伤。

文|李蓬国

2019年9月15日晚9时20分许汕头金园东厦路口发生摩托车驾乘人员逃避检查跌倒受伤送医院抢救一事后,市公安局立即组织全力抢救伤员,同时由市公安局督察、刑警、法制支队等部门组成专项工作组开展调查。经现场技术勘查和现场走访调查,认定陈某(交警队交通辅警)在协助交警查酒驾过程中,发现摩托车驾驶员佘某某为逃避检查掉头逃跑,遂将停放路边的共享自行车推出阻止该摩托车逃跑,造成摩托车冲撞自行车后倒地,致驾乘人员佘某某、李某某受伤。目前,陈某已承认了上述行为,市公安局将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驾乘人员佘某某、李某某正在医院进行救治。(9月16日@汕头公安)

关于“摩托车司机为逃避检查逆行撞上绿化带”事件,当地警方发布的通报前后矛盾,公然撒谎、造谣,令人大跌眼镜。

15日,有网友发帖,说摩托车倒地的原因,是交警在摩托车行驶过程中向其扔单车,致摩托车上的两人倒地。对此,@汕头交警于16日凌晨0:35第一次通报称:“交警在路口开展查缉酒驾、醉酒行动时,一辆二轮摩托车(驾驶人和乘客均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为逃避检查,迅速掉头逆行加速行驶,撞上摩托车道与汽车道之间绿化带,驾驶员及乘客均倒地受伤。”

这里说得很清楚,警方否认了网友关于交警扔自行车阻拦摩托车司机并导致其受伤的说法,明确指出是摩托车司机自己撞上绿化带的。此事引起网友们广泛关注和质疑,因为有网传视频显示,确实有一辆摩托车与一辆共享单车撞到在一起,涉事交警及倒地受伤的摩托车司机都出现在单车附近。

在舆论倒逼之下,16日上午10点,@汕头交警第二次发布通报称,已成立专项工作组,对民警执法情况和事发经过展开全面深入调查。并表示,为真实、客观、公正反映事发经过,确保公安机关依法公正予以处理,希望现场目击证人或知情者积极向公安机关提供视频资料或其它有效线索。请广大网民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共同维护网络空间清朗健康。

真是奇了怪了,交警执法总得有执法记录仪吧,为何还要别人提供线索?而且,网上已经有视频显示摩托车司机倒地前方自行车拦路,很有可能是撞上自行车受伤的,为何警方一开始就咬定是摩托车司机自己撞上绿化带的?现在才想起要“真实、客观、公正反映事发经过”,说明之前警方根本没有经过认真调查就妄下定论,很有可能是“造谣”,凭什么要求网友们“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这不是贼喊捉贼吗?

事实证明,真正造谣的不是网友,而是当地交警。16日16:18,@汕头公安发布通报,承认是辅警把共享单车放到路中间阻拦摩托车,导致司机撞车(而不是撞绿化带)倒地受伤。

这是十分恶劣的执法违法,因为辅警明知道把自行车放在路中间,很有可能导致摩托车司机或其他车辆撞车受伤(这是正常人都应该能判断的)。这种故意为之且导致他人受伤的行为,涉嫌故意伤害或危害公共安全,必须绳之以法。

通报称,当地“市公安局督察、刑警、法制支队”等部门组成专项工作组展开“全面深入调查”,“经现场技术勘查和现场走访调查”,已经“认定”陈某(交警金平大队交通辅警)“将停放路边的共享自行车推出阻止该摩托车逃跑,造成摩托车冲撞自行车后倒地,致驾乘人员佘某某、李某某受伤”,而且“陈某已承认了上述行为”。也就是说,辅警陈某把共享单车推到路中间,导致摩托车司机撞车倒地,已经是“铁证如山”且本人已承认的事实,绝不容许抵赖。

可是,对于如此确定无疑的事实,汕头交警一开始是矢口否认的,还要求网友不要造谣传谣。此案不仅反映出涉事辅警个人素质有问题,当然,他只是“背锅侠”而已,因为辅警没有权力独立执法;更暴露出当地交警部门虚伪、撒谎的丑态,公信力荡然无存,节操碎了一地。(文/李蓬国)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