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城区非机动车和行人管理,规范通行秩序,消除安全隐患,改善道路交通环境,提升城市文明交通水平,从即日起,石林县将在城区范围内开展非机动车交通违法专项整治行动。

据了解,石林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以来,县交警组织了大批警力对非机动车逆行、闯红灯、不按规定道路行驶的行为进行劝阻、批评教育,在开展近两个月的宣传和劝导以后,为取得实效,恐固成果,即日起,石林交警将石林中路、阿诗玛东路、阿诗玛南路设置为“示范路、严管街”,重点对阿诗玛东路、阿诗玛南路等街道上非机动车(包含老年代步车、电动车等带电动助力的)逆向行驶及红绿灯路口”闯红灯”等违法行为处于50元罚款。

交警提醒广大市民,非机动车的交通违法行为将会逐步纳入交警部门的日常执法工作中,实行常态从严整治。对妨碍公务、暴力抗法的,一律依法从严从重处罚。

“创文”工作需要全县人民共同参与!希望广大市民谨遵交规,文明出行,共同维护城市交通秩序。

编审/校对:朱永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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