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解读

《关于调整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通知》【政策背景】根据安徽省民政厅《关于调整提高2019年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通知》要求,调整城乡低保标准,其中提高城市低保标准,在综合考量上年度全省城市居民人均消费支出增长情况(2018年城市居民人均消费支出增长3.8%)和全国各地城市低保标准调整情况,2019年,各市、县(市、区)城市低保标准应比2018年增长4%左右;提高农村低保标准,在综合考量上年度全省农村居民人均消费支出增长情况(2018年城市居民人均消费支出增长14.8%)和全国各地城市低保标准调整情况,2019年,各市、县(市、区)城市低保标准应比2018年增长5%左右。

调整后低保标准调整城市低保标准由户月人均580元提高到604元继续实施低保城乡统筹

转自 美好含山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