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显然,两位名嘴对哈登诟病最多的就是命中率和出手次数,而且对哈登罚球的打法也是耿耿于怀,于是才得出这样的结论:他可能是NBA历史上最无耻的得分手了。杜兰特的命中率比哈登高得多,杜兰特显然更加高效,占用球队很少的出手次数,但是却可以在关键的时候帮你赢球。

今日美国杨毅斯蒂芬-史密斯在与另一位美国名嘴讨论“哈登是否是本时代最强得分手”的话题的时候,语出惊人,他说哈登虽然是巨星,但哈登也可能是史上最无耻的球员,而且两位名嘴还拿哈登和杜兰特做了比较,而且两个人都一致的认为杜兰特是更强的得分手。到底是什么原因让史密斯这么说哈登呢?

史密斯是从以下几个方面得出这样的结论的:

1、出手次数

虽然杜兰特是更好的得分手,但是杜兰特对得分不感兴趣,他想打团队篮球,他的出手次数要比哈登低得多。而哈登更想去得分,而且场均出手次数要比杜兰特高得多;

2、命中率

杜兰特的命中率比哈登高得多,杜兰特显然更加高效,占用球队很少的出手次数,但是却可以在关键的时候帮你赢球。而哈登显然这一点做的不好,有很多场比赛都是狂投三分,最后命中率却惨不忍睹;

3、罚球次数

有很多的球员不想每场比赛去罚20次、30次的篮去赢球,哈登才不在乎这个,如果罚五十三个球能赢你,那哈登也会愿意干的。

显然,两位名嘴对哈登诟病最多的就是命中率和出手次数,而且对哈登罚球的打法也是耿耿于怀,于是才得出这样的结论:他可能是NBA历史上最无耻的得分手了。

你觉得史密斯对球星哈登下这样的结论是否欠妥?你对哈登的打法是否认同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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