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专业水平 提高仲裁公信力
摘要:为了更加精准的理解和适用最新司法解释,武汉仲裁委员会建筑及房地产专委会邀请了仲裁员、上海科汇律师事务所主任王先伟于4月2日在武汉会议中心开展关于“结合建设工程司法解释二详解建设工程裁判实务”的专题培训。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应当提交武汉仲裁委员会(武汉国际仲裁中心),按申请仲裁时该会(中心)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
为了更加精准的理解和适用最新司法解释,武汉仲裁委员会建筑及房地产专委会邀请了仲裁员、上海科汇律师事务所主任王先伟于4月2日在武汉会议中心开展关于“结合建设工程司法解释二详解建设工程裁判实务”的专题培训。
在本次培训中,王先伟仲裁员全面介绍了“建设工程司法解释二”的出台背景、适用范围、主要内容等,并对施工合同效力及工程招投标,工程类司法鉴定及工程款优先受偿权等问题结合自己多年的审判实务经验以及相关经典案例进行了深入细致的讲解。其对“建设工程司法解释二”重点和亮点的精彩解读也为与会仲裁员今后妥善处理建设工程相关案件提供了极具价值的参考。
本次培训通过现场学习、交流和探讨,对拓宽仲裁员审理思路,提高建设工程仲裁案件办理质量大有助益。仲裁员在充分理解和适用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审慎、认真对待自由裁量权,更好地强化案件裁判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从而让当事人在每一个仲裁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武汉仲裁委员会(武汉国际仲裁中心)总部
武汉仲裁委员会(武汉国际仲裁中心)光谷办公室
武汉仲裁委员会(武汉国际仲裁中心)受案范围:
武汉仲裁委员会(武汉国际仲裁中心)依法受理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民商事争议。
您在签订合同时需要在合同中签署仲裁条款,推荐仲裁条款如下:
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应当提交武汉仲裁委员会(武汉国际仲裁中心),按申请仲裁时该会(中心)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各方均有约束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