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证会现场

2019年12月10日,白城市人民检察院召开刑事申诉案件公开听证会,就申请人肖某国家赔偿复议案进行公开听证。这是白城检察机关深化检务公开,以公开促公正、赢公信的一项重要举措。

该案申请人肖某于2019年9月18日向大安市人民检察院提出赔偿申请,大安市人民检察院于2019年10月14日以大检赔申通【2019】1号《审查刑事赔偿申请通知书》告知:申请人肖某提出的赔偿申请已过法定时效,丧失赔偿请求权。

申请人不服该通知,向白城市人民检察院申请复议。其请求事项为:一是请求撤销大安市人民检察院大检赔申通(2019)1号《审查刑事赔偿申请通知书》;二是支持复议申请人提出的刑事赔偿请求。争议焦点主要涉及肖某向大安市人民检察院申请的国家赔偿是否已过法定时效,是否已丧失赔偿请求权等问题,法律性和典型性较强。

听证会特邀省检察院控申部李欣副主任莅临监督指导。由白城市人民检察院聘请的五位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担任听证员,分别是白城师范学院法学院胡乙、张丽莉和杨德敏,白城市金辉律师事务所李金辉律师、白城市厚合律师事务所冯亮律师;白城市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孙宏剑、控申检察部主任王德志出席听证会,白城两级院控申干警列席参加听证会。

本次听证经过案件承办人介绍基本案情和复查情况,并就案件事实、证据和认定的法律依据进行了发言。申请人肖某及其委托代理人辽宁华恩律师事务所常荣华律师也充分表达了诉求。5名听证员对案件事实、证据以及法律适用分别发表了意见。

听证会结束后,参会听证员一致认为,市检察院此次刑事申诉案件公开听证会,组织有序得当,程序规范,实质意义很强,充分彰显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司法原则。

通过公开听证化解社会矛盾,是白城检察机关贯彻落实省检察院新一届党组工作要求的具体体现,是促进工作创新的有益尝试之一,也是立足检察职能、积极主动作为、不断提升执法公信力的集中体现。(为保护个人隐私,文中图片已做处理)

图/文:王德志

编辑:王柯权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