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登记“最多跑一次”,办结时限整体压缩至10个工作日;《湘湘历险记》成为全国首部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宣传动漫 ;厅总工程师出庭应诉……省自然资源厅在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工作中,多措并举、稳定推进,营造了良好的国土资源管理法治氛围。近日,法制周报记者对该厅“谁执法谁普法”工作进行采访,了解该厅如何守好“主阵地”、种好“责任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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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少数”带头学法

依法治国,关键在人。领导干部是执政的骨干力量、中坚力量,在推动全民普法过程中,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尤为重要。

省自然资源厅要求把系统内领导干部带头学法、模范守法作为树立法治意识的关键,厅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推进法治自然资源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把遵法守法学法用法作为考察干部的重要内容,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提拔使用法治素养好、依法办事能力强的干部。

每逢厅党组会议、中心组扩大会议,必强调各执法主体要切实承担起法治建设责任和普法责任。厅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推进法治自然资源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关心支持法治建设,为法治自然资源建设营造良好氛围。

在出台的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实施意见中,该厅明确以坚持从国土资源出发、注重实效、坚持普法工作和法治实践相结合、坚持突出重点与社会普法相结合、坚持条块结合为基本原则,把法治宣传教育贯穿到国土资源管理工作的各个环节作为总体目标。

公职律师既是国家公职人员,又为政府部门提供法律服务,是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助力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力量。2018年至今,省自然资源厅已为13名公职人员申请公职律师证,他们在自身岗位上起到推动法治建设的作用,做好依法决策的“裁判员”“立法立规的智囊”“行政执法的监督员”“全民守法的宣传员”。

省自然资源厅党组成员、副厅长金勇章为志愿者授旗△

谁主办谁负责谁应复应诉

2018年,某采矿权人起诉省自然资源厅行政许可不作为,厅总工程师刘星辉带领业务处室工作人员出庭。作为第三人的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国土资源局和古丈县国土资源局主要负责人也出庭应诉,案件审理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该厅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和庭审旁听制度,采取“谁主办谁负责谁应复应诉”机制,压实业务主体的依法行政责任和意识,在政务信息公开、执法监察履职、矿业权行政许可等案件中,厅机关相关处室、局均参与了应复应诉。

“‘谁主办谁负责谁应复应诉’工作机制的落实,从法治要求上看,确立了‘业务机构是主体、法治机构要统筹’的法治建设工作机制,强化被诉行政行为承办机构的应诉责任。从法治原则上看,符合权责一致的法治原则,是‘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的客观要求。”省自然资源厅法治机构负责人表示,作出行政行为的业务机构积极应诉,更能说清楚该行为作出时的事实和法律依据,更能说明白相关的政策背景和实践操作情况,便于法院依法审慎进行审判。

此外,从实际效果来看,开庭审理案件的特点是“亲历性”,作出原行政行为的承办机构负责应诉,与原告“面对面”,让承办人员亲身体验到庭审质辩质证和辩论过程,能够更直接得到信息反馈,更迅速将司法意见和建议转化到工作中。

据统计,2018年该厅全年共参与应复案件154件,应诉案件82件,厅机关20余个业务处室均派员参加过庭审,极大地提高了执法主体的法治意识、强化了法治思维,促进了依法行政能力的提高和国土资源法治建设。

多措施激发学法积极性

群众学法积极性不高,社会法治氛围尚未形成,是普法宣传工作遇到的普遍问题。“一些群众对普法工作关注度不高,学法不够积极主动,还是抱着遇事找人不找法,信法不如信访,小闹小解决、大闹大解决的态度。碰到事情首先想着托‘关系’、‘走后门’,实在不行就无理取闹,缺少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问题的意识。”省自然资源厅有关负责人表示,群众学法积极性不高,除了自身认知外,普法内容枯燥乏味,难以激起群众兴趣也是其中一个原因,“普法照本宣科,依葫芦画瓢,使得抽象的法律知识更加晦涩难懂。法治宣讲时一味读法律条文,没有结合具体案例和群众需求,不仅没有达到普法的预期效果,有时甚至引发群众反感。”

为了解决这一难题,激发群众学法积极性,省自然资源厅从群众利益出发,谋划和推动国土资源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解决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采用群众喜闻乐见、易于接受的方式开展法治宣传教育。

一方面,用优秀作品引导群众学法。省自然资源厅编辑了《湖南省地理国情普查地图集》等书籍,拍摄大量专题片和微电影、纪录片,其中《湘湘历险记》作为全国首部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宣传动漫,获评2017年国土资源部优秀科普图书、2016年湖南省重点出版物,入选全国农家书屋及中小学图书装备库,推行的敢于奉献、勇于作为的“大地情怀 泥土精神”被自然资源部向全国推介。

另一方面,以重大宣传日活动带动普法。连续6年举办“爱地球、看我的”系列活动,吸引了近100万人次参加。连续4年举行“美丽中国”全国少儿手绘地图大赛,以绘画的形式表达对美丽中国、美好家乡的赞美,对和谐世界的憧憬,在青少年心中种下强化国家版图意识的种子。

此外,深入开展“六进”普法。坚持普法宣传进社区、进学校、进农村、进企业的“四进”活动。从农村到矿山,从企业到学校,从地方各级政府领导到普通矿工和村民,根据不同群体的需要,将自然资源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送到不同群体手中,从而有效夯实了行政执法的群众基础,优化了执法环境。

营造国土资源管理法治氛围

随着“谁执法谁普法”工作机制不断推进,省自然资源厅改变了以往法治部门单独普法的普法格局,要求各个执法处室都承担起相应的普法责任,面向社会普法,突出对县区、乡镇人民政府、村集体经济组织、矿业权人等国土资源经济活动主体以及中小学生的教育,增强社会公众的国土资源法治意识,为国土资源管理营造良好法治氛围。

“执法者同时是普法者,在执法过程中要端正其自身行为,同时,在普法过程中,也会通过群众的反馈和质疑,发现、反思执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省自然资源厅法治机构负责人表示,为了落实责任主体和推进普法工作,该厅要求把法治宣传教育贯穿到国土资源管理的各个环节。

在生态环境保护中,积极推进自然保护区内的矿业权清理工作;在耕地保护方面,经批准占用耕地项目全部实现“占一补一”“占水补水”,确保了全省耕地面积不减少、质量不下降;在执法监察方面,先后开展了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全省矿山超深越界开采专项整治和超资质测绘等多个重大专项行动,严肃查处自然资源违法行为;在不动产登记方面,出台了关于推进不动产登记“最多跑一次”改革意见,将全省不动产业务办结时限整体压缩至10个工作日。

一系列措施的推行,全面提升了自然资源管理系统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推进自然资源领域矛盾纠纷依法化解,培养了社会公众对土地、耕地、生态环境的保护意识,强化了社会公众的法治意识和法治思维。

文|法制周报·新湖南记者 罗霞

通讯员|贺亚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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