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乐版权风波

华说

近来的舆论场上,一桩音乐版权引发的风波颇为引人注目。

事情要从中国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的一纸公告说起。10月下旬,“音集协”向VOD设备生产厂商和KTV经营者发出《关于停止使用部分涉诉歌曲的公告》,公告说,今年以来协会已经协助处理了千余起被诉侵权案件,为降低各使用者的法律风险,所有VOD设备生产厂商和KTV经营者必须在10月31号前将公告附件中列出的音乐电视作品删除。从11月1号起,如因为没有删除所列音乐电视作品而遭权利人主张权利,使用者需要自行承担法律后果。“音集协”给出的附件中共列出6609部要求下架的音乐电视作品,其中包括陈奕迅、张惠妹、邓紫棋、Twins、毛宁等多位知名歌手的热门KTV曲目。

11月5日,“音集协”又发出一则公告:“鉴于天合文化集团及所属子公司在接受中国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委托开展卡拉OK著作权许可费收取业务中存在严重违规违约行为,损害了我会全体会员的合法权益”,决定对其提起诉讼并终止委托著作权许可收费资格。

这两则公告其实存在着因果关系,后者是因,前者是果。被要求下架的6609首KTV歌曲的版权大部分是由天合集团所属子公司代理的,而今合作双方音集协和天合文化关系交恶,这6609首歌曲遂受牵连。

音集协和天合文化的合作始于2008年,迄今已有十年。友谊的小船缘何说翻就翻?双方各有说辞。音集协这一面,是指责天合文化“多次拖延结算版权费,最长时间达到一年半之久”, 而且,“还存在未按照合同约定使用音集协账户、开具音集协发票导致收费信息不透明,以及使用隐蔽手段分流版权费等严重违法违规问题”。天合文化的回应,则认为音集协在今年7月起诉己方要求解除合作协议之举有悖诚信,己方已于10月提起反诉,现在案件还在审理过程中,音集协即单方面公然宣布终止合作的行为是无效的。

6609首KTV歌曲的下架,也带来了另一起诉讼。按照此前签订的三方《著作权许可协议》——甲方为中国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和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乙方为天合文化发展有限公司的各地子公司,是甲方的委托机构,丙方则是KTV经营者,协议为期一年,而今合约尚未到期,6609首歌曲下架造成的损失又该由谁来承担?于是乎多家已经签约并交了版权费的KTV经营者正准备联手向音集协发起诉讼,要求音集协按照合同约定承担法律责任,并且要求音集协提供正版的卡拉OK曲库。

官司一桩接着一桩,看似纷杂,其实不重要,因为音集协和天合文化之间的诉讼,以及KTV经营者与音集协之间的诉讼,只是普通的合同纠纷案件,无关紧要的细节而已。有趣的问题,是音集协为什么急于甩掉合作十年的天合文化?

音集协的主事者在接受媒体采访时,有如下一段话:“接下来音集协会将在收费模式上进行升级,运用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以及移动支付等手段在所有KTV范围内建立起一个全自动的收费系统,最终可以达到版权方拿着手机就可以看到自己的作品在市场的使用情况,做到信息安全的公开透明。”这就是答案所在。音集协要另起炉灶,重新构建一个完全为自己说掌控的收费平台。如是之情形下,曾经的合作伙伴天合文化自然是“多余”了,弃之如敝履。

“此一时也,彼一时也。”彼时,音集协于2008年刚刚成立,“只有几十个工作人员,所拥有的权利和地位都比较小”,面对着遍及各地的KTV,亲自操刀收费事宜成本之高,足以令其望而却步,于是乎“委托天合到各地收取版权使用费”——由天合把从各地KTV收取的版权使用费上交给音集协,音集协再上交给音著协,最终根据歌曲的点播次数及唱片公司拥有的版权数额等分配给相关权利人。此时,2018年的音集协面对的是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以及移动支付等技术在广泛运用,讯息费用和监管费用大幅降低,自建收费平台水到渠成,无须再假他人之手,天合文化的出局势所必至。因为在是否继续合作这件事情上,主动权在音集协而不在天合文化。

收费模式的转变不是一时心血来潮,其之幕后导演,乃是收入分配的重新调整。对音集协而言,这已非第一次了。想当年,成立初期的音集协除了与天合文化合作之外,还与当时手握大量海外版权的卡拉OK版权运营中心建立了合作关系。根据当时达成的《全国卡拉OK著作权使用费分配方案》,参与各方的分成比例大致为音集协抽取4%、天合文化抽取25%、卡拉OK版权运营中心抽取21%,剩下的50%则给予权利人。不过,到了2014年,随着音集协海外音乐版权资源不断扩大,索尼、环球、华纳等知名国际唱片公司都已先后加入音集协。这些公司旗下所有的大部分海外音乐作品版权与卡拉OK版权运营中心所提供的音乐版权基本重合,音集协于是以卡拉OK版权运营中心抽取21%费用过高为由提出终止与卡拉OK版权运营中心的合作。卡拉OK版权运营中心遂以合同违约为由提起诉讼,此案至今仍未宣判,这每年21%的费用也自2014年起一直处于冻结状态。此番音集协提出终止天合文化委托著作权许可收费资格,不过是在重复昨天的故事罢了。

骤眼看来,音集协做事之风格,大有过河拆桥之意,但生意之道,大抵如此而已。局限变了,人们的行为不能不变。音集协成立之初,海外音乐版权缺乏,与卡拉OK版权运营中心是上策,当索尼、环球、华纳等知名国际唱片公司尽入怀中,则双方合作基础随之瓦解;彼时人少事杂,KTV经营场所遍及全国,亲自收费无能为力,委托天合文化是上策,此刻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以及移动支付付诸广泛应用,讯息费用和监管费用大降,甩掉天合文化自建收费平台理有固然。“以利相交,利尽则散。”从人情看,世态炎凉尽显无疑,然从商业看,却正是经济逻辑所在。分分合合,皆因利而起也。音集协虽然与卡拉OK版权运营中心和天合文化诉讼不断,但不过是一般的合同纠纷,交与法院处理即可,从经济逻辑上说,其与两者的合作,已然没有任何可能。当然,自建收费平台之后,音集协还是会寻找新的合作伙伴,那便是提供收费平台技术维护服务的网络技术公司。

可以推断,自建收费平台之后,音集协在卡拉OK著作权使用费中的分成比例将不再是4%,其分成比例上升是必然的。也可以推断,当版权人可以“拿着手机就可以看到自己的作品在市场的使用情况”之时,现有的版权使用费按照包房数量结算的方式也将终结(根据《关于2018年卡拉OK著作权使用费收取标准的公告》,最高的上海、北京为每间包房11元/天,最低的宁夏、新疆等六地为8元/天,其他地区为8元至10元不等)。因为知价费用大降,按照点播率付费的方式将会被采用。

2018/1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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