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14時32分,一輛時風牌三輪農用車駛向民警檢查區域,民警立即攔截該車駕駛員並實施例行檢查,駕駛員鍾某某飛無法提供駕駛證及相關證明,同時在檢查中,民警發現該男子臉上紅潤、說話吞吞吐吐,且身上散發着嚴重的酒味,懷疑其存在酒駕違法,經民警使用酒精檢測儀對駕駛人鍾某某呼出的氣體進行酒精含量測試,其結果爲35mg/100ml,涉嫌飲酒後駕駛機動車。經進一步調查發現,駕駛員王某某在2018年12月曾因無證駕駛、酒駕被河曲交警行政處罰過,這已是其第二次酒駕被查,且王某某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不具備駕駛摩托車的資格。

無證上路居然還二次酒駕 2名男子屢教不改被嚴處

爲了全力保障冬季轄區道路交通安全平穩有序,圓滿完成年度各項交管任務指標,河曲縣公安局交警大隊緊盯路面管控不放鬆,加強對無證、酒駕等重點交通違法行爲的打擊力度。12月6日,河曲交警連續查獲兩起無證駕駛且二次酒駕嚴重交通違法行爲,二輪摩托車駕駛員王某某和三輪農用車駕駛員鍾某某分別被處罰金2300元,行政拘留10日。

當日,大隊城區文筆中隊民警在縣城移民村附近設立卡口,嚴查嚴處各種交通違法行爲。14時32分,一輛時風牌三輪農用車駛向民警檢查區域,民警立即攔截該車駕駛員並實施例行檢查,駕駛員鍾某某飛無法提供駕駛證及相關證明,同時在檢查中,民警發現該男子臉上紅潤、說話吞吞吐吐,且身上散發着嚴重的酒味,懷疑其存在酒駕違法,經民警使用酒精檢測儀對駕駛人鍾某某呼出的氣體進行酒精含量測試,其結果爲35mg/100ml,涉嫌飲酒後駕駛機動車。另查明,鍾某某曾因2019年1月在飲酒後駕駛機動車被河曲交警大隊處罰,此次屬再次飲酒後駕駛。同時,通過公安綜合信息平臺查詢,得知其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14時40分許,執勤民警發現一名男子“面色紅潤”,駕乘一輛二輪摩托車緩慢行駛而來,敏銳的民警判定該駕駛員有疑似喝酒後駕駛摩托車現象,便果斷予以攔停檢查。在詢問過程中,民警發現駕駛人王某某身上散發着濃濃的酒味,且無法出示機動車駕駛證,經過對駕駛員王某某進行呼氣式酒精檢測,顯示其體內酒精含量爲26mg/100ml,達到酒後駕駛機動車違法標準,遂民警依法將其帶至大隊辦案區進行進一步調查處理。

經進一步調查發現,駕駛員王某某在2018年12月曾因無證駕駛、酒駕被河曲交警行政處罰過,這已是其第二次酒駕被查,且王某某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不具備駕駛摩托車的資格。

目前,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相關規定,鍾某某和王某某分別因無證駕駛、再次飲酒後駕駛機動車,被分別依法予以行政拘留10日,並處罰金2300元。

交警提醒:無證駕駛是嚴重交通違法行爲,是重大交通安全隱患之一。無證者大多因其未經過專業的培訓和考覈,未取得駕駛證件,缺乏必要的交通安全知識、基本駕駛技能和安全駕駛心理,一遇突發情況驚慌失措、手忙腳亂引發交通事故,甚至車毀人亡。車輛駕駛人也應加強自身約束,杜絕酒後駕駛,保障自己和他人的生命財產安全。讓“開車不喝酒,喝酒不開車”成爲我們廣大市民心中的共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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