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适龄儿童、少年,不分性别、民族、种族、家庭财产状况、宗教信仰等,依法享有平等接受 义务教育的权利,并履行接受义务教育的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2018修正)》

身为家长,都想要自己的子女接受更好的义务教育,流入成都市的家长同样如此考虑。但学校学位有限,流动人口随迁子女(以下简称:随迁子女)在流入区域接受义务教育,必须持有居住证或证明。办理居住证及证明的第一步则是人口信息属地公安报备并满90日。面对种种规则,部分忙碌的随迁子女的监护人对此并未熟知,且武侯公安金花派出所曾多次接触到因未及时登记人口信息的随迁子女未能在辖区内享受义务教育。

对此,武侯公安高度重视,坚持“枫桥式派出所”工作理念,通过“三推进”工作方法,贯彻“服务不缺位”的思想,强化流动人口信息登记,深入解决随迁子女享受义务教育的问题。

强化宣传教育,深入推进制度“走出去”

武侯公安金花派出所坚持“走出去”服务的理念,以线上线下同步推进方式,一方面集中组织宣传讲解,在广场、小区等地对“随迁子女享受义务教育”、“异地医疗报销”等政策与流动人口信息登记的关系详细讲解说明;另一方面大力推广“成都公安微户政”微信公众号以及各社区自主申报网点和联系方式,深入强化了流动人口对信息登记的关注度。通过工作,金花派出所收到自主申报的流动人口信息800余条。

(小区院落宣传)

主动遴选目标,精准推进服务“走上门”

通过突出“幼升小”、“小升初”等关键节点,金花派出所积极部署社区民警深入各幼儿园、小学,通过在校学生信息的采集、筛查,着重关注初次面对义务教育的幼儿园群体,遴选出服务群体,精准突出服务对象,并通过电话、短信等方式通知当事人,告知其及时登记居住信息。

工作中,派出所民警通过筛查,发现暂住金花社区张女士(四川省资阳人)的儿子侯某在金花社区某幼儿园读书,民年将要步入小学,但张女士及家人在成都市内均无居住轨迹。随后,金花社区民警朱余东庚即与之联系,并通过上门走访,成功登记了张女士及其家人的居住信息,用心解决了张女士的儿子享受教育的问题。仅金花社区民警上门服务就有二十余人,派出所下辖12个社区和一个社区筹委会,通过“走上门”服务,为辖区300余名流动人员解决了其子女入学问题。

(继续走访学校采集人员信息的朱余东)

切实强化服务,全面推进工作“走进去”

在电话及短信通知过程中,常遇人们质疑和猜忌。对此民警积极推进工作,用“走进去”的办法,全面排除信息采集的阻碍。针对遴选出的人员信息,通过电话沟通确定住址后,民警走入小区院落、企业单位,走进群众家中,面对面交流,排除猜忌与误会,全面服务随迁子女入学问题。

工作缩影:

新苗社区民警谢刚通过与各小区物业联动,成功为社区小区内1000余名群众详细宣讲,并成功登记流动人口信息400余条。同时,帮助了社区中赵女士等20余名群众登记了人口信息,提前解决了其子女享受义务教育等问题。

(详细讲解办理居住证流程的谢刚)

(上门登记居住人员信息的谢刚)

截止目前,派出所已为辖区内随迁人员子女入学而开具的居住证明1000余份,全面提升了辖区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警方提示:

根据《居住证暂行条例》规定,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依法享有六大服务与七大便利。

六大服务:

(1) 义务教育;

(2) 基本公共就业服务;

(3)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计划生育服务;

(4) 公共文化体育服务;

(5) 法律援助和其他法律服务;

(6) 国家规定的其他基本公共服务。

七大便利:

(1)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出入境证件;

(2)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

(3) 机动车登记;

(4) 申领机动车驾驶证;

(5) 报名参加职业资格考试、申请授予职业资格;

(6) 办理生育服务登记和其他计划生育证明材料;

(7) 国家规定的其他便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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