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苗事件跟踪报道」携手共筑安全防线,杜绝问题疫苗蔓延

2018年7月18日,吉林省药监局对长春长生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出具行政处罚决定书,因在国家药品专项抽检中发现,该公司生产的批号为201605014-01百白破疫苗效价指标不符合标准规定,决定对该公司罚款340余万元。同时,被报道效价指标不符合标准的还有武汉生物制品研究所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批号为201607050-2的百白破疫苗,此事在网上曝光后迅速发酵,引起热议。

「疫苗事件跟踪报道」携手共筑安全防线,杜绝问题疫苗蔓延

我院获悉情况后,立即与县食品药品监督局开展我县问题疫苗专项清查活动,并在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配合下对各疫苗接种点进行检查。经查,我县未涉及不符合标准的批次长春长生公司生产的百白破疫苗。另外,我县并未购买来自武汉的百白破疫苗,而长春长生违规生产的冻干人用狂犬病疫苗所有涉事批次产品,尚未出厂和上市销售,全部产品已得到有效控制。

「疫苗事件跟踪报道」携手共筑安全防线,杜绝问题疫苗蔓延

通过此次专项清查活动,我院与县食品药品监督局、疾控中心达成问题疫苗清查工作共识,对我县后续疫苗使用情况进行严密监控,并对疫苗配发程序、疫苗储存情况等进行监督,发现问题疫苗随时通传,及时遏制问题疫苗蔓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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