筹建期,是指从企业被批准筹建之日起至开始生产、经营(包括试生产、试营业)之日的期间。筹建期发生的费用支出通常称为开办费,这些费用如何去做账务处理呢?一起来看看吧。

企业在筹建期间内发生的开办费计入管理费用。

企业在筹建期间内发生的开办费,包括人员工资、办公费、培训费、差旅费、印刷费、注册登记费以及不计入固定资产成本的借款费用等。

发生的费用支出

借:管理费用--开办费

贷:现金(或银行存款)

月末结转期间费用

借:本年利润

贷:管理费用--开办费

筹建期间费用如何扣除?

企业在筹建期间,发生的与筹办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可按实际发生额的60%计入企业筹办费,并按有关规定在税前扣除;发生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可按实际发生额计入企业筹办费,并按有关规定在税前扣除。(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15号)

筹建期间增值税发票如何抵扣?

纳税人自办理税务登记至认定或登记为一般纳税人期间,未取得生产经营收入,未按照销售额和征收率简易计算应纳税额申报缴纳增值税的,其在此期间取得的增值税扣税凭证,可以在认定或登记为一般纳税人后抵扣进项税额。

筹建期间如何纳税申报?

国税函〔2010〕79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企业所得税法若干税收问题的通知》企业自开始生产经营的年度,为开始计算企业损益的年度。企业从事生产经营之前进行筹办活动期间发生筹办费用支出,不得计算为当期的亏损,应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税务事项衔接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98号)第九条规定执行。

国税函[2009]98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税务事项衔接问题的通知》九、关于开(筹)办费的处理:新税法中开(筹)办费未明确列作长期待摊费用,企业可以在开始经营之日的当年一次性扣除,也可以按照新税法有关长期待摊费用的处理规定处理,但一经选定,不得改变。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七十条 企业所得税法第十三条第(四)项所称其他应当作为长期待摊费用的支出,自支出发生月份的次月起,分期摊销,摊销年限不得低于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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