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同意南昌、新余、景德镇、鹰潭、抚州、吉安、赣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的批复》(国函〔2019〕77号)要求,切实加强统筹协调,努力把南昌、新余、景德镇、鹰潭、抚州、吉安、赣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成为产业技术创新示范区、绿色发展引领区、开放协调发展先行区、创新政策和体制机制改革试验区,打造长江经济带经济与生态联动发展的创新高地,省政府决定成立江西省鄱阳湖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主要职责:

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鄱阳湖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要求和重大决策部署;

统筹协调、指导推进鄱阳湖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工作;

研究审议鄱阳湖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的重要规划、政策措施,协调跨地区、跨部门重要事项;

督促鄱阳湖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政策措施落实情况、各设区市和各部门任务完成情况;

完成省委、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完成省委、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组成人员

组长:

易炼红 省长

常务副组长:

毛伟明 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

副组长:

吴晓军 省委常委、副省长

成 员:

熊科平 省政府副秘书长

徐南凯 省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

傅 云 省委宣传部副部长

傅世平 省委编办主任

涂琼理 省委军民融合办常务副主任

张和平 省发展改革委主任

叶仁荪 省教育厅厅长

万广明 省科技厅厅长

杨贵平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厅长

朱 斌 省财政厅厅长

刘三秋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厅长

张圣泽 省自然资源厅厅长

罗小璋 省生态环境厅副厅长

卢天锡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厅长

王爱和 省交通运输厅厅长

胡汉平 省农业农村厅厅长

刘翠兰 省商务厅厅长

池 红 省文化和旅游厅厅长

丁晓群 省卫生健康委主任

陈德勤 省国资委主任

韦秀长 省金融监管局局长

王福平 省市场监管局局长

胡立文 省税务局局长

张智富 人行南昌中心支行行长

李赛辉 江西银保监局局长

唐理斌 江西证监局局长

刘建洋 南昌市市长、赣江新区管委会主任

犹王莹 新余市市长

刘 锋 景德镇市市长

于秀明 鹰潭市市长

张鸿星 抚州市市长

王少玄 吉安市市长

曾文明 赣州市市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科技厅,承担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万广明兼任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按程序报领导小组组长批准。

2019年12月13日

来源:江西省人民政府发布

见习编辑:洪紫凝

编审:李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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