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几天看到一条推文让我无比震惊

描述一位母亲在述说自己女儿被人劫持并且企图强奸未果后被捅伤,最后为了求生无奈跳楼。

仅仅一个不到14岁的孩子竟能如此凶残,难道真像他所说的只是一时糊涂吗?

13岁的时候,或许你还在看小猪佩奇,或是还跟家人撒娇,但你敢持刀试图强奸吗?敢用刀捅人伤人吗?

后据受害者回忆在之前几天放学的时候都会看到黄某在楼道里鬼鬼祟祟在做些什么

并且还会把电梯按到18楼在离开,这不正是在预演踩点企图让电梯一直在使用躲避摄像头看到他整个犯罪过程吗

如此心思缜密真冷人胆寒

而后我们原本以为犯罪分子能够得到严惩,法律能还一个公正却没想到等来了更加让人震惊

因犯罪人不足14岁,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他没有达到承担刑事责任年龄,所以赔点钱就行不用立案。

未成年人保护法是用来保护罪犯的,那要它的意义何在?

受害着又有谁来保护呢?

新闻媒体后续也进行了相应的报道,可三个月过去了等来了确实要撤销案件不予立案。

公正何在,人心何在

孝感公安局在通报的时候特意弱化这个13岁男孩施暴的性质,就因为他还是个孩子,

“谁来保护我无辜受害的女儿?”

女孩的妈妈在微博上发了上百篇的博文寻求帮助,依然迟迟没有人回复。

“为何我的女儿受到这么大的伤害每个部门却告诉我对方不负刑事责任,一句让我走民事诉讼就完了。”

“三个月了,孩子承受了特别大的压力,我做妈妈的也承受了特别多,我要保护孩子不受二次伤害,又要为孩子讨回公道,可是我投诉无门。”

这背后究竟有多么可怕的黑网在包庇着这个被描述成了一时糊涂一时冲动下的熊孩子。

未满14岁变成了可以随意犯罪的免死金牌。

“他们都告诉我,法律是保护行凶犯罪的未成年人,那我未成年的女儿由谁来保护啊?”

我看到这位妈妈不断重复着这句话,内心一阵阵的揪着痛。

我们的法律究竟保护了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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