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8日凌晨0时47分,南阳市公安交管支队第十勤务大队民警张萌接到交警指挥中心指令,在南阳市卧龙区王村乡王村街宏运门窗店附近,有人报警称自己发生单方事故,小车掉入路边沟中。

大队民警张萌、康海洋、厉相龙等同志接到指令后,立即出警到达现场,在312国道王村乡政府西100米路南一排水沟内,民警发现一辆白色长安牌小型客车,已竖立在沟中,民警利用车载探照灯仔细排查现场,所幸车内已无人员,水沟内也未见人员,在事发现场,民警只看到一上身穿红色皮衣的短发男子。经核实,该男子何某即为报警人,民警现场未发现其他人员,在对何某进行盘查过程中,民警发现何某满身酒气,说话躲躲闪闪,疑点重重,民警通过路面卡口系统查询,锁定报警人何某即为驾驶员,民警现场对其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为189mg/100ml, 何某因涉嫌醉酒后驾驶机动车,民警将其移交至南阳市交管支队事故二大队处理。

来源:南阳广播网

编辑:文   韬

监制:张文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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