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日前召开的全市河长制湖长制工作推进会通报,我市江河湖库治理工作体系基本建立,河长制湖长制已由“见河长、见机制”转向“见行动、见成效”,保护成效初显。1至10月,全市主要江河水环境质量总体保持良好水平。

今年5月,我市颁布第1号总河长令,明确全市河长、湖长的工作责任和任务,共任命河长、湖长1290名,根据辖区内397条河流及233座水库名录调查结果,建立了市、县、乡、村四级河长体系。今年以来,市委书记、市长为总河长带头巡河,各级河长、湖长累计开展巡河巡湖42971人次。

根据“十三五”期间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工作方案,我市加强江河湖库水域岸线管理保护和水污染综合防治,并划定了西江干流的岸线保护范围。在清理整治江河湖库乱占、乱采、乱堆、乱建工作中,我市在8月底前完成摸底调查,及时开展问题整改,依法清理北山水厂、龙新水厂水源地一级保护区岸坡内违法种植农作物11.8万平方米,新建、修复隔离防护网4310米;清拆龙圩区白沙水厂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违建建筑1890平方米;拆除藤县进城道路沿线非法码头4个。水生态保护与修复方面,水利、农业、林业、环保等部门联合组织开展专项行动,共清理垃圾1000多吨、放流各类鱼苗230万尾、义务植树669.2万株。此外,我市水上执法部门还加强了执法监管力度,今年以来共立案查处违法采砂运砂案件30起,打击各种渔业违法行为77起。

市河长制办公室有关负责人介绍,我市将严格落实自治区有关部署,推动河长制湖长制从“有名”向“有实”转变,同时打通公众参与机制,加强江河湖库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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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冼静

来源:梧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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