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已经进入最为关键的入户调查阶段,为深入贯彻国家、省、市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入户调查的有关部署,落实《关于做好普查入户调查和数据审核工作的通知》(国污普〔2018〕17号)等文件要求,红安县全面启动入户调查工作。红安县污普办完成了人员选聘、设备购置、普查数据确认、调查任务分配和数据处理平台联调联试5个方面入户调查前准备工作,并组织各地开展入户调查相关培训工作和宣传动员工作。目前,红安县13个乡镇(场)和1个开发区已全面开展现场入户调查。全县工业源、规模化畜禽养殖、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生活源锅炉、入河(海)排污口五大类普查对象应填报712家,截至2018年09月27日,已填报近300家。

下一步红安县将按照国家、省、市普查办的统一部署和要求,突出入户调查这个重点,攻克入户调查这个难题,提高入户调查质量,加快工作进度,严格按照各项工作任务的时间节点完成普查任务。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加强协调形成合力。完善各有关职能部门协调联动工作机制,按照职责分工,密切协作。加强各乡镇(场)、社区居委会、村委会、普查对象、第三方机构等协调配合,形成合力、共同推进污染源普查工作;二是加强业务指导。入户调查是污染源普查最关键的工作,涉及范围广、技术环节多、工作要求高。需强化对普查员的业务培训和技术指导,确保每位普查员都能够熟知普查流程、熟悉普查要领、熟练操作普查设备。县普查办将加强对企业、普查员在入户调查各类表格填报、软件使用等方面指导和答疑,发现问题及时沟通反馈;三是加强督查通报。污染源普查的主要任务集中在基层,各乡镇(场)和开发区是普查工作的主体。需加强调度和督办工作,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督促各乡镇(场)和开发区加大工作力度,加强对第三方普查机构的考核和管理,明确各项工作内容及时间节点,对工作进展慢的地方进行通报批评,必要时进行约谈和现场督察。

红安县污普办组织污染源普查指导员及普查员培训会

红安县污普办及第三方深入企业入户调查,指导企业填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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