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时隔一年的赔偿款

你还会履行吗?

面对将你撞伤的人

你会将赔偿款返还吗?

但就有人这样干了。

案情回顾

2017年10月19日,张某某酒醉后无证驾驶一辆普通两轮摩托车从元谋县城向杨柳村方向行驶,在元马镇108国道翠峰小学路段处,遇到元谋县交警大队民警在开展路检路查工作,张某某因酒驾担心被查就加大油门强行冲闯交警卡点,并将正在执法的辅警陈某当场撞倒致其轻伤二级。

案件经法院审理后,以张某某犯妨害公务罪和危险驾驶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同时判令张某某赔偿受害人陈某各项经济损失共计人民币11744.4元。

张某某生于1995年10月,武定县猫街镇人,无业,父母离异后跟随母亲生活,其重组后的家庭,经济十分困难,眼看判决结果对受害人而言将变成一纸空文,难以执行。

这个世界没有想象中的那么好,但似乎……也没那么糟。

2018年11月张某某刑满释放,出狱后张某某立马筹措赔偿款,在其母亲的陪同下,主动到法院表示要履行赔偿款和缴纳罚金,并表达对受害人的歉意希望得到原谅。受害人陈某在领取赔偿款过程中也了解到张某某的家庭确实也不容易,陈某在领到足额的赔偿款后又拿出500元硬塞到张某某手里,作为张某某回家的路费,表示原谅张某某,希望张某某今后好好工作,孝敬家人。

张某某的淳朴、陈某的善良感动了在场所有人,也给我们留下无尽的思考。

所有的正义都会得到伸张,我们的社会需要诚信,也需要感恩,你的淳朴、你的善良终究会有回应,我们期待这样的事件越来越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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