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城投、财政“双担保”也违约!警惕城投债“扎堆”爆雷)

2019年12月以来,作为河南漯河市召陵区城投2017年定向融资工具(以下简称“定向融资工具”)的个人投资者之一,徐朗久久不愿相信他购买的城投私募债发生了延期。

据悉,上述定向融资工具发行人为漯河市召陵区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漯河市召陵区城投”),发行时间从2017年7月起,分多期发行,发行规模为不超过3亿元人民币,产品期限为24个月。

其风控措施包括:漯河市另外一家城投平台漯河市万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漯河万金建投”)担保,漯河市召陵区财政局不低于6亿元的应收账款进行质押担保。

在层层风控下,徐朗认为,这一有政府背景的城投平台的债务应该“万无一失”。然而,事实并非如此。

经济观察报记者发现,一方面,投资者对于金融市场中城投背景项目产品的安全性更加“迷信”;另一方面,下半年以来,债市违约已经从信用债向部分地区的城投平台蔓延。

显然,投资城投类债务并非万无一失。多位债市从业者对记者表示,随着信用债市场违约频发,部分财政实力较弱、经济发展较差的市县级城投,发生债务违约风险概率增大。投资者在市场上投资产品时,不可盲目信仰。

违约

漯河市位于河南省中南部,是河南省省辖市,现已被评为“中国品牌城市”,是中西部首个、全国第二个获此殊荣的城市。

漯河市召陵区城投为漯河市召陵区城市建设投资中心100%持股,系国有独资企业,其经营范围为城市基础设施及市政公用事业投资建设、土地整理及开发、房地产开发等。

徐朗购买该期定向融资工具金额为100万元,今年11月份产品到期后,截至11月20日,他迟迟未收到本金的兑付。

他开始焦急起来。最近一个月,他已经与漯河市召陵区城投融资部相关负责人沟通了多次,均未得到明确兑付的时间安排。

令徐朗更加疑惑的是,该期定向融资曾获得漯河市召陵区财政局的应收账款进行质押担保,竟然也发生了违约。

徐朗对记者表示,选择这一产品,就是因为该定向融资工具的融资方为政府融资平台,而且有财政局确权担保。

徐朗提供的《认购协议》显示,该期定向融资工具担保方为漯河万金建投。其为漯河市另一家城投平台公司,由漯河市召陵区财政局100%控股。该期定向融资工具募资金额,全部用于漯河市东城产业集聚区淞江路道路及供排水等配套工程建设项目。

此外,漯河市召陵区城投以其对漯河市召陵区财政局不低于6亿元的应收账款,进行质押担保;漯河市召陵区财政局对所质押的应收账款进行确权,并出具确认函确认:产品到期若发行人无法按时还款,将协调偿付产品本息。

对此,记者拨打了漯河市召陵区财政局官网披露的电话,对方表示:“具体不清楚这个事情,需要跟漯河市召陵区城投沟通。”

12月18日,针对上述定向融资工具,记者致电漯河市召陵区城投融资部相关人士。其表示,11月份到期的这期产品尚未还款,正在协调郑州银行的贷款安排,近期将尽快安排解决。

对漯河市召陵区城投2017年定向融资工具延期,漯河市召陵区城投法定代表人孙红群12月20日对经济观察报记者表示:一是信贷政策收紧,贷款到期偿还后无法续贷,投资的基建项目周期较长,回款较慢,使公司资金流动性比较紧张;二是区财政局和我公司积极筹措资金,已大部分支付定向融资本息,目前对延期部分陆续支付,已经支付了72%,剩余部分尽快支付完毕。

截至12月20日,徐朗对记者表示,其仍然未收到兑付款。

无锡金交所备案

徐朗提供的《认购协议》显示,漯河市召陵区城投2017年定向融资工具是在无锡金融资产交易中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无锡金融资产交易中心”)备案发行的产品;受托管理人为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漯河分行,联合受托管理人为福建润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无锡金融资产交易中心一位人士向记者证实了上述产品备案的真实性。

据了解,定向融资工具一般是指依法成立的企事业单位法人、合伙企业或其他经济组织,向特定投资者发行、约定在一定期限内还本付息的投融资工具。

记者在多家金交中心官网均发现了这类产品。

另外,定向融资工具采用备案制发行,发行需在金交中心登记备案,通过金交中心网站或其他方式披露相关进展公告,并由金交中心与受托管理人同时督导发行方按时兑付本息。主要参与的机构有:金交中心、发行方、增信方、承销方(或推荐方)、受托管理人。

上述《认购协议》显示,该定向融资工具承销商为上海凯定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产品受托管理人为郑州银行漯河分行。

一位券商项目经理对记者表示,在地方金交中心备案的定向融资工具在前两年发行非常普遍;而且,这类产品的发行比较不规范——例如对于主承销商,没有要求必须有金融机构牌照。

据悉, 2018年8月,证监会向各地金融办(局)下发的《关于报送金融资产交易场所清理整顿工作进展情况的通知》称,近来,部分金融资产类交易场所未经中央金融管理部门批准擅自开展吸存、信贷等金融业务,违规面向社会公众发行或转让资管等金融产品,蕴含较大的金融风险。

该通知要求,各地金融办上报辖区内《金融资产类交易场所业务情况表》,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金融资产类交易场所运营管理、存量业务交易品种、投资者适当性、资金池、违法违规定性、风险评估以及清理整顿工作情况等。

上述券商项目经理表示,去年监管政策出台后,定向融资工具的部分不规范现象得到一定整治,这种地方金交中心备案发行的定向融资工具产品,当下应该是不能继续做了。

切勿盲目信仰城投类产品

徐朗感慨,今后投资,一定不会“闭眼”买城投类产品了。

显然,金融市场中的投资风向已然在慢慢发生变化,不能盲目投资政府平台类项目。

此外,当城投平台发生债务逾期后,投资者等相关方在面对城投平台时,经常难以获得正面交流的机会。

12月20日,徐朗称,最近几天多次向漯河市召陵区城投相关负责人致电询问最新的兑付进展情况,但是或者电话一直接不通,或者电话接通后,该负责人以“不清楚”为由挂断电话。

今年11月,一位信托机构管理人曾向记者吐槽,当政府平台发生债务逾期后,金融机构在与政府平台沟通时经常感觉非常弱势,还常遇到政府平台拖延、处置进展缓慢等情况。

记者在调查一起城投公司拖欠民间借贷、工程款的事件中,涉及的民间借贷方、工程方也向记者反应,当政府平台出现债务问题时,沟通成本相对高,而且难以得到及时有效的解决。

今年以来,城投平台爆发债务问题屡见不鲜:成都都江堰旅游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陕西西安渭北投资开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河南汝州市交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呼和浩特经济技术开发区投资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等等,都出现了债务违约或延期的问题。

关于城投类债务的风险,近日,清华大学金融与发展研究中心主任、央行货币政策委员会委员马骏表示,地方政府有大量的隐性债务。根据多个学者的调研、估算,我国地方政府的隐性债务可能是显性债务的几倍。

马俊提示风险称,在全国上万个平台类机构中,只要几个公开违约,就可能导致连锁反应形成“扎堆”。

(应受访者要求,文中“徐朗”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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