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黑龙江司法厅通报“七台河监狱一服刑人员死亡”案件)

新京报讯12月22日,黑龙江司法厅通报“七台河监狱一服刑人员死亡”案件:服刑人员王春在七台河监狱服刑期间,不服从管理,出现自残行为。2019年6月10日,民警依据规定民警将王春禁闭隔离审查。6月13日,王春因病送医治疗,医治无效后死亡。

日前有媒体报道,黑龙江一服刑人员王春在七台河监狱服刑期间死亡,尸检报告提到王春有被打骂、固定在地环上以及饮食、睡眠少等情况。

通报中指出,2019年6月12日20时许,王春出现发烧症状被送医治疗。6月13日2时55分,王春经抢救无效死亡。医院诊断其死亡原因为呼吸循环衰竭。

黑龙江司法厅表示,事件发生后,监狱第一时间向驻狱检察机关报告了王春死亡情况,检察机关已介入调查。黑龙江司法厅将依据检察机关的调查结论,依法依规做出进一步处理。如有民警涉嫌违纪违法,将严肃处理,绝不姑息。

通报全文如下:

关于七台河监狱罪犯王春死亡情况通报

罪犯王春,男,1972年6月8日出生,汉族,原居住地七台河市桃山区。2019年4月15日,王春因犯寻衅滋事罪、敲诈勒索罪被黑龙江省七台河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二年,2019年4月23日投入七台河监狱服刑。

2019年6月8日18时许,因王春闯监门、谩骂同犯和值班民警、咬伤同犯手指、在监室和民警值班室小便等,民警对其谈话教育,王春情绪激动,为防止王春进一步做出过激行为,依据罪犯管理有关规定,给予王春禁闭隔离审查三天处理,依据《警械具和武器管理使用规定》,给予王春加带戒具三天,对其约束和防范。6月10日,王春禁闭隔离到期后,仍不服从管理,有吞食衣扣、用头撞墙等自残行为,依据规定继续给予王春禁闭隔离审查。

6月12日20时许,王春出现发烧症状,送七台河七煤集团总医院治疗。6月13日2时55分,经七台河七煤集团总医院抢救无效死亡。医院诊断死亡原因为呼吸循环衰竭。监狱第一时间向驻狱检察机关报告了王春死亡情况,检察机关已介入调查,我们将依据检察机关的调查结论,依法依规做出进一步处理。如有民警涉嫌违纪违法,我们将严肃处理,绝不姑息。欢迎媒体和社会各界监督。

肖琦 本文来源:新京报 责任编辑:肖琦_NN6799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