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李先生说,2017年夏天的时候,同为小区业委会成员的朱某向他借钱, 因为是邻居,平时两人关系还不错,在李先生的印象里朱某做事是比较靠谱的,于是李先生分前后两次借给了朱某40万元人民币,朱某也写下了借条。李先生 :“据我所知,朱某这个人还是在到处问朋友、熟人搞这些,我觉得是一种诈骗,所以我想借这个机会提醒大家千万要警惕,特别是年底,其他人也会碰到类似的情况。

有句话叫做好借好还,再借不难。日常生活中朋友之间遇到点困难,互相接济一下是常有的事情,这不市民李先生前两年就借给了一个朋友一大笔钱,李先生说,当时他觉得这个朋友还是挺“靠谱”的,没想到这人拿了钱就跟换了个人似的,不仅不还钱,还玩起了失踪。

李先生家住在袍江昌明花园小区,他还是小区业委会的成员。李先生说,2017年夏天的时候,同为小区业委会成员的朱某向他借钱, 因为是邻居,平时两人关系还不错,在李先生的印象里朱某做事是比较靠谱的,于是李先生分前后两次借给了朱某40万元人民币,朱某也写下了借条。李先生:“他平时办事也比较靠谱,再加上他全家人都在这里,有老婆有儿子有女儿。他问我借钱,我觉得他这个人比较可靠一点,我就借给他了。”

李先生说, 2018年上半年,他因为急需用钱,便向朱某提出还钱的要求,朱某承诺当年的6月份归还,但到期后并未还钱。到了当年的10月份,李先生来到朱某的公司,当面向他提出还钱的要求,朱某表示现在手头没钱,到11月底一定会还钱。可一直到2018年底,李先生都没能要回自己借出去的40万元钱。一气之下,李先生于2019年1月到越城区人民法院起诉了朱某,经法院开庭审理,判处被告朱某归还本金和利息。官司虽然打赢了,可是李先生仍旧没能拿到钱。李先生:“法院作出了判决,现在要执行,他到处躲避,找不到他人,见不到他的人。执行局打电话他也不接,微信也不回。措施都采取了,限制高消费。”

李先生告诉记者, 如今朱某已经卖掉了昌明花园的房子,全家人都已经不知去向,他从今年1月份以后就没有见过朱某。在要债过程中,李先生发现除了自己以外,朱某的债主还有不少。李先生 :“据我所知,朱某这个人还是在到处问朋友、熟人搞这些,我觉得是一种诈骗,所以我想借这个机会提醒大家千万要警惕,特别是年底,其他人也会碰到类似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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