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柳溪一男子被两人当街暴打,只因“看你太冲了”!

来源:彝良警方

◆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你瞅啥?瞅你咋地?……有些人一冲动:能动手,决不吵吵。但小编在这里郑重提醒:都不要打架啦!打架有风险,动手需三思!请那些容易“擦枪走火”的童鞋们理性待事,放下“菜刀”,远离打架!

2018年11月9日23时30分许,闵某军(男,22岁,柳溪乡茶坊村)、王某平(男,20岁,柳溪乡上寨村)在柳溪乡水果村某KTV门口以黄某太冲为由无故对黄某进行殴打后逃离现场。案发后,柳溪派出所民警立即开展调查工作,通过大量走访核查、调阅视频监控等工作,终于查清了违法人员违法事实,并于2018年11月19日成功抓获两名违法嫌疑人。

2018年11月19日,彝良县公安局已依法对违法行为人闵某军、王某平予以行政拘留,并送彝良县拘留所执行。

最后小编提醒大家:遇事要冷静,控制情绪,减少暴力行为发生。冲动是魔鬼,在你想发脾气的时候,可以多想想美好的事儿,或者尽量压抑自己的火气,和对方心平气和地说道理。如果道理说不通请立刻离开现场,俗话说,三十六计,走为上策。

亲们,除此之外,咱们还应弘扬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多谦让多包容,少计较。

相关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斗殴的;

(二)追逐、拦截他人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务的;

(四)其他寻衅滋事行为。

打架斗殴会犯什么罪?

要看打架斗殴犯什么罪,则要看具体行为性质:

1、如果仅仅是故意伤害性质,属于“侵犯人身权利”犯罪,如果致人轻伤以上的,涉嫌“故意伤害罪”;

2、如果是随意殴打他人的性质,属于“扰乱公共秩序”犯罪,如果致人轻微伤以上、或者持械随意殴打他人的,涉嫌“寻衅滋事罪”;

3、如果是双方聚众斗殴的,属于“扰乱公共秩序”犯罪,双方一般五人以上的,涉嫌“聚众斗殴罪”。

打架斗殴构成犯罪的处罚有哪些?

如果打架斗殴的情节轻微,没有严重后果,则使用《治安处罚法》予以治安处罚;如果情节严重,造成严重后果,则依据《刑法》规定,以聚众斗殴罪处罚。看情节轻重,如果造成轻伤以上,就构成故意伤害罪,要判刑的。

打架斗殴构成寻衅滋事罪的处罚:

犯本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打架斗殴构成聚众斗殴罪的处罚:

我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二条规定:聚众斗殴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1、多次聚众斗殴的;

2、聚众斗殴人数多,规模大,社会影响恶劣的;

3、在公共场所或者交通要道聚众斗殴,造成社会秩序严重混乱的;

4、持械聚众斗殴的。

查看原文 >>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