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0日,国家医疗保障局印发了《关于将17种药品纳入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乙类范围的通知》。经过3个多月的谈判,17种抗癌药纳入医保报销目录,大部分进口药品谈判后的支付标准低于周边国家或地区市场价格,将极大减轻我国肿瘤患者的用药负担。

本次纳入药品目录的17个药品中包括12个实体肿瘤药和5个血液肿瘤药,均为临床必需、疗效确切、参保人员需求迫切的肿瘤治疗药品,涉及非小细胞肺癌、肾癌、结直肠癌、黑色素瘤、淋巴瘤等多个癌种。17个谈判药品与平均零售价相比,平均降幅达56.7%,大部分进口药品谈判后的支付标准低于周边国家或地区市场价格,平均低36%。

2018年10月10日,国家医疗保障局经过3个多月的谈判,将17种抗癌药纳入医保报销目录,印发了《关于将17种药品纳入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乙类范围的通知》本次纳入药品均为临床必需、疗效确切、参保人员需求迫切的肿瘤治疗药品。对此请谈谈你的看法。

当前我国的社会矛盾已经转变为人民对美好生活的需求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国家医疗保障局的此举做法也是致力于解决人们的医疗问题,让人们更加活得健康拥有更强的获得感和幸福感,此举对于广大国民而言极大的减轻了人民就医的医疗成本缓解了我们当前的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引进抗癌药物对医院而言能够让医院在有病患的时候不会缺医少药同时抗癌药的降价保供也能够改善医患矛盾减少医患纠纷,这在广大人民的心目中也是我们政府负责任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体现。

政策是否能够惠及民生还得靠我们积极的去执行所以在执行过程中我们也有可能会遇到以下几个问题:1、虽然有药了但是有的地区医疗条件还是落后可能还是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

2、中国人口基数大,药品的供应需求还是很大,所以渠道的问题还是有可能无法保证供求量。

3、虽然纳入医保但是还是有相当一部分贫困户还是存在看病难看不起的问题。

4、抗癌药虽然免税进口但是终究不是我们国家的产品,很容易受到国际环境的影响,供给还是无法保障。

所以我们还是要积极的应对问题才能让我们政策落到实处。

1、加大偏远地区的医疗条件投入,改善基层的医疗条件,让更多的人都能够看得起病增加基层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

2、增加渠道,多渠道采购保障药品的供给量,杜绝缺医少药的现象。

3、加大贫困户的医保范围医保力度,实行先治病后报销百分之百的报销额度减轻就医负担。

4、在专利保护期抓紧时间加大科研资金科研人才、科研经费等投入增强自主研发生产的力量,逐步让抗癌药物国产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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