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

20日,市物价局、市财政局联合发布关于公布淄博市市直部门和驻淄单位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目录清单的公告。从公告中记者获悉,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目录清单共涉及23个系统,54个部门单位,509项收费。

据了解,为增强收费政策的透明度,加强社会监督,规范收费行为,市物价局、市财政局编制了《淄博市市直部门和驻淄单位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目录清单》(简称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目录清单)。

中共淄博市委党校:在职研究生招生考试费100元/人;学费6000元/生·学年;市委办公厅淄博市市直机关第一幼儿园:公办幼儿园保教费448.5元/生·月……记者从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目录清单上看到,清单涉及教育、文化、商业、公安、人社、体育等54个民生部门单位的509项收费。

据了解,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目录清单实行动态管理。国家和省、市收费项目、收费标准调整时,市物价局将会同市财政局通过政府门户网站等向社会公布,并不定期修订清单。国家规定实行执业资质(资格)管理的,执收单位凭相应的执业资质(资格)提供服务后方可收费。

公告要求,各收费单位要严格落实收费公示制度。实施收费前,应按规定在部门(单位)网站和收费场所醒目处,公示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等内容,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市民想了解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目录清单的具体内容可登陆淄博市物价局网站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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