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的企业,都有一套属于自己完整的的管理系统。但是企业的管理制度一定要合法化,这样才能产生法律的效力,才能被很好的执行。有的公司只会实行惩罚制度,却没有奖励的制度。你觉得这样的制度是否合理呢?

任娟在一家公司上班已经有了一段时间,公司有个规定,迟到一分钟罚款现金100,然后拿去给大家买水果和下午茶。尽管任娟已经很小心了,但是有个月还迟到了三次,这件事她还觉得自己挺冤枉的,因为公司打卡机的时间和电脑的时间差了大概有五分钟,任娟下班都是按照电脑的时间打卡的,自认为自己并没有迟到,可是人事部的统计数据却都是迟到的,因为数次迟到,已经被公司通报批评,扣罚款的钱也如数的上交。

如此惨痛的教训,对于刚工作不久的任娟老说打击老大了,这个钱说多也不多,被扣了500元,但是那种心情就是莫名的很不是滋味,于是任娟就到老板的办公司说明了情况,没想到老板却毫不在意。生气的她说:那如果是这么算的话,迟到一分钟罚款100,那我多加班一分钟是不是要支付我100元呢?如果公司真的讲人情味的话,那么我觉得老板应该会支付我加班费吧?老板听她这么一说顿时哑口无言,一时想不出反驳她的话来。

任娟见老板对他的话毫无反应,一气之下便向老板提出了离职,老板也没有挽留,就这样任娟离开了这件让她伤心的公司。

大家对于这样的事情有什么看法呢?如果你也遇到这样的老板,你会怎么去维护自己利益?评论区留言大家一起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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