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醒!这样的房子千万别买!驻马店专项清理整治已开始!
《掌上驻马店》驻马店广播电视台官方微信平台,驻马店最具公信力的广电新媒体。
11月12日,全国、全省“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推进落实视频会议先后召开,我市认真组织收听收看了视频会议。副市长付自成在驻马店分会场出席会议。
在先后认真收听收看全国和全省“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推进落实视频会议之后,我市立即组织召开视频会议。就会议精神的贯彻落实,结合我市实际情况,付自成强调,
一要提升认识,高度重视。自9月份开展“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以来,我市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各级各相关部门上下联动、形成合力,认真开展排查,取得了初步成效。
二要彻底排查,坚决整改。要进一步明确“大棚房”标准,认真重新排查,进行边查边改,坚决整改到位。
三要加强领导,严肃追责。
要强化督导检查,本周要完成“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工作排查任务,本月25日之前要整治整改到位,确保如期保质完成“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整改工作任务。
什么是“大棚房”?
“大棚房”属未经政府及有关部门依法批准,擅自占地进行非农建设的违法项目,无相关手续和合法产权,不受法律保护。“大棚房”以设施农业项目为幌子,以种植、养殖的管护用房为借口,违法占用耕地甚至永久基本农田,严重违反相关法规。
“保护耕地”是我国的基本国策,在农业大棚内建设“大棚房”,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三十六条、四十三条、四十四条之规定,属于破坏耕地或非法占地等违法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四条、七十六条之规定,要退还被非法占用的土地,对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建筑物要拆除、处以罚款;违法者破坏耕地情形严重的,还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同时,不论购买“大棚房”或购买后自建“大棚房”,违法建筑物的相关权益都不受法律保护;购买大棚后自建的,建房人还应依法承担上述相关法律责任。
河南部分地区已出现虚假宣传“大棚房”
网络配图
据了解,目前,河南部分地区已出现违法企业和个人向群众虚假宣传、恶意推介,出售或出租“大棚房”,甚至引诱、蛊惑他人购买或承租农业大棚后自建房屋。
这些“大棚房”与合法合规建设的“农业大棚”有本质区别,其主要用途是生活居住、观光休闲、商业经营等,脱离农业实际,损害农民利益,存在极大安全隐患,一旦出现恶劣天气或发生火灾,将对“大棚房”本身和内部居住人员造成严重损害和生命威胁。
通知要求
违法建设“大棚房”的
企业或个人
抓紧自行整改
立即拆除和复耕
拒不整改的,
将从严从重查处,
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同时提醒大家
不要轻易听信一些违法违规开发者的“忽悠”,
不要购买来路不明、涉嫌违法违规的“大棚房”,
不要被不法企业追求不当牟利所利用,
以避免遭受经济损失!
领导说了
您点一个
小编工资就涨1毛!
凌晨5点,驻马店314名干警突击行动,95人当场被抓...
驻马店这些路上的路灯都不亮!你家附近路灯亮吗?
40个摄像头已上岗!驻马店限行时间驶入公交专用车道将被罚!
编辑丨邵艳草
审核丨张凯旋 终审丨赵歌平
来源丨掌上驻马店、省国土资源厅官网、新华社、郑州晚报、开封日报等
投稿邮箱丨[email protected]
商务洽谈丨18039636999 新闻热线丨0396-2620033
掌上驻马店 ∣ 广视融媒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关注 看电视、听广播,随时了解八县四区时事新闻
查看原文 >>